一、说明绩效自评得分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强化部门责任意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预算法》第五十七条“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应当对预算支出情况开展绩效评价”的规定和《关于2018年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通知》(永财绩〔2018〕2号)要求,依《江华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17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江财绩[2018]2号)文件精神, 我大队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绩效评价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具体实施,对交警大队2017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进行了自评,自评分91分。
二、单位概况
(一) 单位基本情况。
江华瑶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是主管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辆、驾驶员工作的职能部门,隶属县公安局管理。其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道路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的法律、法规及政策,维护全县道路秩序。
(二)、做好道路交通事故的预防和调处工作,指导基层交通安全组织建设和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三)实施交通警(保)卫工作,参与处置突发事件,协同其他警种或部门维护公路治安秩序,打击车匪路霸,堵截逃犯及其他犯罪嫌疑人,依法查处乱设卡、乱罚款、乱收费行为。
(四)做好全县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辆的道路交通管理和安全检测监管、牌证发放、改装改型、转籍过户;驾驶员的考试、发证、体检输入工作;车辆、驾驶员的各类资料建档管理和数据的登记、统计、分类上报工作。
(五)承办县委、县政府、县公安局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江华瑶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是县财政全额拨款的正科级行政单位,内设五个股室(办公室、人事纪检监察股、交通秩序管理股、法制宣传股和车辆驾驶员管理股),六个直属中队(码市中队、水口中队、白芒营中队、河路口中队、沱江中队和机动巡逻中队);编制51人,中央政法专项编37人,事业编制14人,大队现有在职人员共计50人,其中大队领导5人,大队机关14 人,基层中队31 人。协警40人,临聘人员10人,退休人员5人。
(二)年度预算编制的有关情况,包括预算编制依据、标准、口径、程序等情况。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大队机关及其所有股所队室。 1、收入预算,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1101.69万元。2、支出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1101.69万元。3、部门预算收支平衡情况,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1101.69万元,部门预算支出1101.69万元,部门预算收支平衡。
三、预算执行与管理情况
(一)资金组成情况分析。1、收入预算,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1101.6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15.53万元(其中:其中:人员经费289.50万元、公用经费715.56万元、专项拨款10万)。2、支出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1101.69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1015.5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08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7.2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5.85万元。
(二)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包括预算完成、预算控制、楼堂馆所建设控制等情况分析。预算完成率:2017年预算支出1101.69万元,实际支出1691.3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40.69万元,日常公用经费105.50万元。预算完成率为153.52%。预算控制情况:(1)三公经费控制率: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预算数为91.79万元,实际开支“三公经费”为91.79万元,“三公经费”控制率持平为0%。(2)项目支出控制率:2017年项目支出财政预算数为709.44万元,实际开支1138.91万元,项目支出控制率为60.54%。楼堂馆所建设控制情况:2017年交警大队无楼堂馆所建设。
(三)预算管理情况。包括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与落实、“三公经费”的控制、政府采购的执行、资金使用的合规性、预算公开等情况分析。1、内部管理制度建设情况:近年来,大队相继出台了《江华瑶族自治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机关财务管理规定》、《江华瑶族自治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票据管理制度》、《江华瑶族自治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经费报销会审联签制度》、《江华瑶族自治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公车管理办法》、《江华瑶族自治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国有资产管理制度》等一系列内部管理制度。2、2017年预算安排控制较好,“三公”经费预算总额未突破上年,公务接待费用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均有所下降了。3、政府采购执行情况。本部门2017 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29.18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1.82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7.36 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29.18 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86.50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金额的81.38%。4、强化部门整体支出,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提升财务管理,建立节约型机关,在强化业务管理,财务管理和厉行节约的方面开展了大量工作,行政效能显著。资金使用合规性。资金的支付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经费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无截留、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5、预决算信息公开性。部门预决算信息按规定内容,在规定的时限内予以公开。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完整、准确。按照上级的要求,大队在江华县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了预决算公开。
四、绩效情况
2017年是我县公安交通管理工作实现新发展、取得新突破的一年,是交通设施建设之年,交通秩序整治之年。一年来,面对交通元素快速增长、交通拥堵不断加剧、安全隐患日益突出、群众需求迅猛扩张等诸多矛盾和困难,公安交警部门和广大交通民警、警辅人员,不忘初心,励精图治,奋发有为,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全县交通事故实现了稳中有降,城乡交通面貌得到了较大改观,公安交警队伍确保了健康稳定。
(一)、狠抓重点整治,事故防控工作取得新成效。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深入推进,完成安保工程建设任务100余公里,道路通行条件进一步改善。重点车辆“未年检、未报废、未清零”整治工作进展明显,检验率、审验率显著提升,淘汰黄标车、老旧车312辆。交通违法整治有序开展,查处各类违法行为3.63万起,侦破肇事逃逸案件17起。文明交通宣传全面开花,“全国交通安全日”、“讲道路礼仪,树道路新风”等活动精彩纷呈,“交通示范示范乡镇”创建评比有序进行。全年道路交通事故发案数、死人数、伤人数比上年度均下降,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总体平稳。
(二)、坚持综合治理,城市创建工作取得新突破。中心城区智能交通系统建成运行,新设、改建交通信号系统3套、电子警察系统3套,建成联网公路卡口3个,主要道路电子监控基本实现全覆盖。示范路建设、复杂路口改造、学校周边治理全面铺开,新划标线1.2万平米,整改交通标牌300余块。停车秩序整治稳步推进,对300余个临时停车泊位进行大面积地撤除、重划、调整,人行道停车这一“老大难”问题明显好转。路面勤务机制不断优化,建立岗点等级管理与路段区域管理相结合的工作模式,重点路口、路段得到有效管控。
(三)、坚持民意引领,服务群众能力有了新提升。便民利民措施加快落实,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启动建设,机动车省内异地检验全面实施,错录、套牌交通违法信息及时得到核销。“勘调分离、联调联处”机制不断完善,积极借助社会力量调解民事赔偿纠纷,群众对事故处理工作的满意率逐年提升。警调回访工作更加重视,把122接处警、车辆上户、驾驶人考试工作的考核评判权交给群众,对群众投诉举报做到“零袒护”,增强了后续措施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四)、狠抓规范执法,交警队伍建设有了新发展。执法管理更加透明,交通违法“零减免”、车牌号码“公开选”政策落实到位,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先进典型层出不穷,推出了车管所为民服务的“全国优秀人民警察”盘丽娟,十几年如一日坚守护学岗位的一线民警等一批叫得响、立得住的“品牌”,队伍形象大幅提升。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我大队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克服困难,贯彻厉行节约开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管理。制定了公务接待管理实施办法,规范接待标准,并加强公务外出管理,严明公务接待纪律。同时把节能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常抓不懈,倡导网络办公,促进办公低碳化,充分利用现在网络技术,通过邮箱尽量减少文件印发。厉行节约、杜绝浪费,加强办公经费和办公用品的使用管理,选择环保、质优、价廉、能耗小的办公设备,养成节约习惯。
下一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1、加强理论、政策、法律法规、业务知识学习,树立正确价值观,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切实为群众做实事。
2、不断完善各类制度建设与改进工作方式,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杜绝门难进、脸难看的办事态度,以更好地适应以后各项工作的开展。
3、根据交通建设规划,建议在交通科技经费的拨款上,加大投入,缓解大队在交通科技建设上的压力,更好的服务于“平安江华”的建设和文明城市的创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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