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对武陵山片区农村基层教育卫生人才发展提供重点支持的若干意见》(湘发〔2013〕3号)和原省卫生厅、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乡村医生本土化人才培养工作的通知》(湘卫农卫发〔2013〕3号)要求。按照《湖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好2017年乡村医生本土化培养招生工作的通知》(湘卫基层发[2017]1号)及《关于转发湖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好2017年乡村医生本土化培养招生工作的通知》(永卫计函[2017]115号)文件精神。省、市卫计委进行考试、体检、录取。其中分为省级财政培养人员,地方(市、县)财政培养人员。根据《永州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好2017年江华瑶族自治县乡村医生本土化学员培养名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地方财政培养人员每名学员的培训费用(三年)为2.1万元,由市级财政补助0.72万元/人,县级财政承担1.38万元/人。
(2) 项目绩效目标
通过乡村医生本土化培养,解决基层乡村医生人员不足问题。
2、 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经我委组织宣传发动,个人申请,当地村委会同意,县卫计委审核,省、市卫计委组织考试、体检、录取,现我县正式参加本次2017年乡村医生本土化人才培养人员为27人,其中省级财政培养人员为3人,地方(市、县)财政培养人员为24人(名单见附件)。根据《永州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好2017年江华瑶族自治县乡村医生本土化学员培养名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地方财政培养人员每名学员的培训费用(三年)为2.1万元,由市级财政补助0.72万元/人,县级财政承担1.38万元/人,因此我县财政解决本次乡村医生本土化人才培养经费共计33.12万元即叁拾叁万壹仟贰佰元整。
3、 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分析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资金到位33.12万元,实际资金到位率100%,支出33.12万元。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我县正式参加本次2017年乡村医生本土化人才培养人员为27人。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乡村医生本土化培养经费解决了学员学费及生活补助问题,为学员的生活学习提供了有力保障,解决了部分乡村无村医的现状。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乡村医生本土化培养学员对该项政策非常满意,农村群众一致好评。
江华瑶族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8月27日
|
江华县卫计委2017年度财政专项(乡村医生本土化培养项目) 资金绩效评价指标表 |
|||||
|
一级 |
二级 |
三级指标 |
指标解释 |
指标说明 |
得分 |
|
指标 |
指标 |
|
|
|
98 |
|
投入(20分) |
项目立项(12分) |
项目立项规范性(4分) |
项目的申请、设立过程是否符合相关要求,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立项的规范情况。 |
评价要点:①项目是否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设立;②所提交的文件、材料是否符合相关要求;③事前是否已经过必要的可行性研究、专家论证、风险评估、集体决策等。 |
4 |
|
绩效目标合理性(4分) |
项目所设定的绩效目标是否依据充分,是否符合客观实际,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绩效目标与项目实施的相符情况。 |
评价要点:①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党委政府决策;②是否与项目实施单位或委托单位职责密切相关;③项目是否为促进事业发展所必需;④项目预期产出效益和效果是否符合正常的业绩水平。 |
4 |
||
|
绩效指标明确性(4分) |
依据绩效目标设定的绩效指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等,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 |
评价要点:①是否将项目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②是否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③是否与项目年度任务教或计划数相对应;④是否与预期确定的项目投资额或资金量相匹配。 |
4 |
||
|
资金落实(8分) |
资金到位率(4分) |
实际到位资金与计划投入资金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资金落实情况对项目实施的总体保障程度。 |
资金到位率=(实际到位资金/计划投入资金)×100%。实际到位资金: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实际落实到具体项目的资金。计划投入资金: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计划投入到具体项目的资金。 |
4 |
|
|
到位及时率(4分) |
及时到位资金与应到位资金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资金落实的及时性程度。 |
到位及时率=(及时到位资金/应到位资金)×100%。及时到位资金:截至规定时点实际落实到具体项目的资金。应到位资金:按照合同或项目进度要求截至规定时点应落实到具体项目的资金。 |
4 |
||
|
过程(30分) |
业务管理(10分) |
管理制度健全(3分) |
项目实施单位的业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用以反映和考核业务管理制度对项目顺利实施的保障情况。 |
评价要点:①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②业务管理制度是否合法、合规、完整。 |
3 |
|
制度执行有效性(3分) |
项目实施是否符合相关业务管理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业务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情况。 |
评价要点:①是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规定;②项目调整及支出调整手续是否完备;③项目合同书、验收报告、技术审定等资料是否齐全并及时归档;④项目实施的人员条件、场地设备,信息支撑等是否落实到位。 |
3 |
||
|
项目质量可控性(4分) |
项目实施单位是否为达到项目质量要求而采取了必需的措施,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实施单位对项目质量的控制情况。 |
评价要点:①是否已制定或其有相应的项目质量要求或标准;②是否采取了相应的项目质量检查、验收等必需的控制措施或手段。 |
4 |
||
|
财务管理(20分) |
管理制度健全性(5分) |
项目实施单位的财务制度是否健全,用以反映和考核财务管理制度对资金规范安全运行的保障情况。 |
评价要点:①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②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是否符合相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 |
5 |
|
|
资金使用合规性(7分) |
项目资金使用是否符合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 |
评价要点:①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②资金的拨付是否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③项目的重大开支是否经过评估认证;④是否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⑤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
7 |
||
|
财务监控有效性(8分) |
项目实施单位是否为保障资金的安全、规范运行而采取了必要的监控措施,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实施单位对资金运行的控制情况。 |
评价要点:①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监控机制;②是否采取了相应的财务检查等必要的监控措施或手段。 |
8 |
||
|
产出(30分) |
项目产出(30分) |
实际完成率(7分) |
项目实施的实际产出数与计划产出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数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
实际完成率=(实际产出数/计划产出数)×100%。实际产出数: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项目实际产出的产品或提供的服务数。计划产出数:项目绩效目标确定的在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计划产出的产品或提供的服务数量。 |
7 |
|
完成及时率(7分) |
项目实际提前完成时间与计划完成时间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时效目标的实现程度 |
完成及时率[ (计划完成时间-实际完成时间)/计划完成时间] ×100%。实际完成时间:项目实施单位完成该项目实际所耗用的时间。计划完成时间:按照项目实施计划或相关规定完成该项目所需的时间。 |
7 |
||
|
质量达标率(8分) |
项目完成的质量达标产出数与实际产出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质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
质量达标率=(质量达标产出数/实际产出数)/100%。质量达标产出数: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实际达到既定质量标准的产品或服务数量。既定质量标准是指项目实施单位设立绩效目标时依据计划标准、行业标准、历史标准或其他标准而设定的绩效指标值。 |
8 |
||
|
成本节约率(8分) |
完成项目计划工作目标的实际节约成本与计划成本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的成本节约程度。 |
成本节约率=(计划成本-实际成本) /计划成本×100%。实际成本:项目实施单位如期、保质、保量完成既定工作目标实际所耗费的支出。计划成本:项目实施单位为完成工作目标计划安排的支出,一般以项目预算为参考。 |
8 |
||
|
效果(20分) |
项目效益(20分) |
经济效益(4分) |
项目实施对经济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情况。 |
此四项指标为设置项目支出績效评价指标时必须考虑的共性要素,可根据项目实际并结合绩效目标设立情况有选择的进行设置,并将其细化为相应的个性化指标。 |
4 |
|
社会效益(3分) |
项目实施对社会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情况。 |
3 |
|||
|
生态效益(3分) |
项目实施对生态环境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情况。 |
2 |
|||
|
可持续影响(4分) |
项目后续运行及成效发挥的可持续影响情况。 |
3 |
|||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6分)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对项目实施效策的满意程度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是指因该项目实施而受到影响的部门(单位)、群体或个人。一般采取社会调查的方式。 |
6 |
||






公安机关备案号:431129020000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