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工作职责
1、综合管理劳动关系协调工作,规划指导劳动关系协调体系建设;
2、督促执行劳动合同制度,综合管理劳动合同;
3、协调集体合同订立,审查集体合同;
4、监督检查用人单位执行劳动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规章情况,并组织查处重大违法案件;
5、负责对全县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规章制度备案审查工作。
(二)机构人员情况
江华瑶族自治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是县财政全额拨款的副科级参管事业单位,隶属江华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系人社系统劳动保障行政执法机构。现有事业编制4人,实有人员4人,退休人员1人。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1、基本支出:2017年决算数46.47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2.87万元,主要是单位职工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13.6万元,主要是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等。
2、项目支出:2016年决算数0万元。
3、2017年“三公”经费决算1.04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公务接待费1.04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4、年末结转和结余0.32万元。
三、综合评价结果
根据《2017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表》评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自评得分89分,主要表现为:预算配置分10分,其中在职人员控制率为100%,三公经费变动为0; 预算执行部分得分20分,其中预算完成率为100%,预算控制率为0%;预算管理部分得分30分,其政府采购执行率100%,其余管理制度健全,资金使用合预决算信息公开等方面均满分;职责履行及履职效益分均得满分。
四、主要绩效
2017年,我队紧紧围绕局中心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以提升劳动保障监察效能为主线,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宗旨,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圆满完成全年各项工作任务。
(一),对各类用人单位的日常巡查4次,纠正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合同条款6条,补签劳动合同115份。
(二)我大队共接受协调处理案件190件,已结案183起,其余7起不属于我队监察范围,立案30件,其中移交公安7件,移交法院1件,已结案25起。已结案件205件,法定期限内结案率94.5%,为劳动者追讨工资270万元,涉及劳动者1637人。
(三)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共主动监察用人单位37家,涉及劳动者一千余人。下达劳动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28份,责令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用人单位24个,督促缴费单位24家,进一步规范了用人单位的劳动用工行为。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后续工作计划。
1、按照上级的要求,继续针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中存在的突出违法问题,抓好各项专项整治活动的开展。
2、严格按照劳动保障监察规则处理各类案件,积极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保证投诉举报案件的结案率达到95%以上。
3、完成绩效办对本单位本年度各项考评指标任务。
(二)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问题和建议。
年末尚有部分资金结转,导致预算完成率未达到100%。我队今后将加强管理,明确细化资金支付时间,从而提高预算完成率。
附件:2017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表
江华瑶族自治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2018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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