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全称为“全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是国家层面统一的全国性计划生育利益导向重要政策制度安排之一。该政策从2004年起开展试点,现已全面推行。主要受益群众为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和城乡独生子女家庭。湖南省明确了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奖励扶助(以下简称“农村奖扶”)对象,是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197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曾经生育(收养)了子女且同时符合以下五个基本条件的合法夫妻:(一)、本人为农村居民。(二)、未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生育数量多生育子女。(三)、未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收养子女。(四)、现存一个子女或现存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五)、本人1933年1月1日后(含1933年1月1日,下同)出生,年满60周岁。农村奖扶奖励扶助金发放基本标准现为每人每年1200元。
二、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2017年我县共确认农村奖励扶助对象2747人,发放奖励扶助资金3296400元,在奖励扶助项目的实施过程中,我们坚持统一把关,按照文件规定的程序、条件和奖励扶助标准制定实施意见,达到公开透明,切实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确保政策的一致性,力争做到一个不错、一个不漏。在实施本项奖励扶助制度的同时,继续执行现行的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其次,通过“三级”审核、“三级”公示、群众举报、社会监督等措施,确保政策执行的公平性。第三,直接补助,到户到人。由县乡财局直接打卡发放奖励扶助金,简化手续,减少中间环节。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截留挪用、虚报冒领奖励扶助金和以扣代罚等各种名目的违规行为,确保奖励扶助政策真正落实到每一个应奖励扶助的对象。
三、项目绩效情况
通过这些年在广大农村计划生育家庭户中开展奖励扶助项目,有利于缓解农村老年计划生育家庭在生产、生活和养老方面的困难,进一步解决了“三农”问题,密切了党群关系,促进了农村人口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有利于逐步完善利益导向和社会保障制度,解除实行计划生育群众的后顾之忧,改变了农村“养儿防老”的生育观念,进一步激发了广大人民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热情和积极性,引导更多农民自觉实行计划生育,减少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出生的人口,有效的控制农村人口增长,逐步减少农村新增贫困人口,为建设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新某创造了良好的人口环境;有利于促进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向依法管理、优质服务、利益导向转变。
四、存在的问题及改进建议
1.奖励扶助规定的金额标准偏低。近年来由于物价普遍上涨,加之享受奖扶群众年龄偏大、生活来源不固定,每月几十元的奖扶金,奖励激励效果甚微。
2.享受奖励扶助的年龄偏大。国家规定享受奖励扶助的年龄是60周岁,在农村,多数群众以从事体力劳动为主要生活来源;55周岁后(特别是女性),劳动能力明显下降,收入明显降低;奖扶金的发放无疑对他们的生活提供很大的帮助。多数群众认为女性是否能像城镇奖扶样适当提升到55周岁,奖扶政策的效果更容易显现。
奖励扶助对象对国家的奖励政策都是支持拥护,万分感谢,不提过分要求。农村的稳定和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农村人口的有效控制和农村人口素质的提高;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实行奖励扶助,是鼓励农民响应党和国家号召,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稳定低生育水平,促进农村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一个重要举措。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物价不断上涨,扶助金额偏低,不利于奖励扶助利益导向的实现;希望适当调整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的金额标准和年龄标准,进一步完善奖励扶助金的发放工作,切实实现促进农村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
江华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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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华县2017年度财政专项(计划生育农村奖扶)资金 绩效评价指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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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 |
二级 |
三级指标 |
指标解释 |
指标说明 |
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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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 |
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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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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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入(20分) |
项目立项(12分) |
项目立项规范性(4分) |
项目的申请、设立过程是否符合相关要求,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立项的规范情况。 |
评价要点:①项目是否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设立;②所提交的文件、材料是否符合相关要求;③事前是否已经过必要的可行性研究、专家论证、风险评估、集体决策等。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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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目标合理性(4分) |
项目所设定的绩效目标是否依据充分,是否符合客观实际,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绩效目标与项目实施的相符情况。 |
评价要点:①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党委政府决策;②是否与项目实施单位或委托单位职责密切相关;③项目是否为促进事业发展所必需;④项目预期产出效益和效果是否符合正常的业绩水平。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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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明确性(4分) |
依据绩效目标设定的绩效指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等,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 |
评价要点:①是否将项目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②是否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③是否与项目年度任务教或计划数相对应;④是否与预期确定的项目投资额或资金量相匹配。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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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落实(8分) |
资金到位率(4分) |
实际到位资金与计划投入资金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资金落实情况对项目实施的总体保障程度。 |
资金到位率=(实际到位资金/计划投入资金)×100%。实际到位资金: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实际落实到具体项目的资金。计划投入资金: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计划投入到具体项目的资金。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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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位及时率(4分) |
及时到位资金与应到位资金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资金落实的及时性程度。 |
到位及时率=(及时到位资金/应到位资金)×100%。及时到位资金:截至规定时点实际落实到具体项目的资金。应到位资金:按照合同或项目进度要求截至规定时点应落实到具体项目的资金。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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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30分) |
业务管理(10分) |
管理制度健全(3分) |
项目实施单位的业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用以反映和考核业务管理制度对项目顺利实施的保障情况。 |
评价要点:①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②业务管理制度是否合法、合规、完整。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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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执行有效性(3分) |
项目实施是否符合相关业务管理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业务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情况。 |
评价要点:①是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规定;②项目调整及支出调整手续是否完备;③项目合同书、验收报告、技术审定等资料是否齐全并及时归档;④项目实施的人员条件、场地设备,信息支撑等是否落实到位。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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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质量可控性(4分) |
项目实施单位是否为达到项目质量要求而采取了必需的措施,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实施单位对项目质量的控制情况。 |
评价要点:①是否已制定或其有相应的项目质量要求或标准;②是否采取了相应的项目质量检查、验收等必需的控制措施或手段。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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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管理(20分) |
管理制度健全性(5分) |
项目实施单位的财务制度是否健全,用以反映和考核财务管理制度对资金规范安全运行的保障情况。 |
评价要点:①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②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是否符合相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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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使用合规性(7分) |
项目资金使用是否符合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 |
评价要点:①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②资金的拨付是否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③项目的重大开支是否经过评估认证;④是否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⑤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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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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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监控有效性(8分) |
项目实施单位是否为保障资金的安全、规范运行而采取了必要的监控措施,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实施单位对资金运行的控制情况。 |
评价要点:①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监控机制;②是否采取了相应的财务检查等必要的监控措施或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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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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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30分) |
项目产出(30分) |
实际完成率(7分) |
项目实施的实际产出数与计划产出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数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
实际完成率=(实际产出数/计划产出数)×100%。实际产出数: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项目实际产出的产品或提供的服务数。计划产出数:项目绩效目标确定的在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计划产出的产品或提供的服务数量。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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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及时率(7分) |
项目实际提前完成时间与计划完成时间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时效目标的实现程度 |
完成及时率[ (计划完成时间-实际完成时间)/计划完成时间] ×100%。实际完成时间:项目实施单位完成该项目实际所耗用的时间。计划完成时间:按照项目实施计划或相关规定完成该项目所需的时间。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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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达标率(8分) |
项目完成的质量达标产出数与实际产出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质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
质量达标率=(质量达标产出数/实际产出数)/100%。质量达标产出数: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实际达到既定质量标准的产品或服务数量。既定质量标准是指项目实施单位设立绩效目标时依据计划标准、行业标准、历史标准或其他标准而设定的绩效指标值。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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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节约率(8分) |
完成项目计划工作目标的实际节约成本与计划成本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的成本节约程度。 |
成本节约率=(计划成本-实际成本) /计划成本×100%。实际成本:项目实施单位如期、保质、保量完成既定工作目标实际所耗费的支出。计划成本:项目实施单位为完成工作目标计划安排的支出,一般以项目预算为参考。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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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果(20分) |
项目效益(20分) |
经济效益(4分) |
项目实施对经济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情况。 |
此四项指标为设置项目支出績效评价指标时必须考虑的共性要素,可根据项目实际并结合绩效目标设立情况有选择的进行设置,并将其细化为相应的个性化指标。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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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3分) |
项目实施对社会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情况。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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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效益(3分) |
项目实施对生态环境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情况。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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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影响(4分) |
项目后续运行及成效发挥的可持续影响情况。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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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6分)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对项目实施效策的满意程度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是指因该项目实施而受到影响的部门(单位)、群体或个人。一般采取社会调查的方式。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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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备案号:431129020000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