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江华县农机局为财政全额拨款参公事业单位,全局现有编制44人,实有人数36人,国有资产总额513.47万元。 2017年收入859.48万元,其中财政一般预算拨款行政运行348.07万元,项目资金470万元,住房公积金21.74万元,死亡抚恤及遗嘱生活费19.67万元。财政拨款支出871.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6.51万元(工资支出277.1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2.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6.89万元),项目支出475.34万元,含一般行政管理事务9万元,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支出52.34万元,农业生产资料与技术补贴支出414万元。年未结转和结余35.59万元(基本支出5.81万元、项目支出29.78万元)。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根据县财政局绩效评价工作方案精神,我局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绩效评价工作组, 2017年7月我局召开了现场评价工作安排部署会,于8月底完成现场评价工作,现场绩效评价工作主要有:
(一)核实数据。对2017年度部门整体支出数据的准确性、真实性进行核实,将2016年度和2017年度部门整体支出情况进行比较分析。
(二)查阅资料。查阅2017年度预算安排、非税收入、预算追加、资金管理、经费支出、资产管理等相关文件资料和财务凭证。
(三)实地查看。现场查看实物资产等。
(四)发放调查问卷。对部门履行职责情况的公众满意度进行调查。
(五)归纳汇总。对提供的材料及自评报告,结合现场评价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归纳汇总。
(六)评价组对各项评价指标进行分析讨论。
(七)形成绩效评价报告。
三、综合评价结果
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规定的内容,经评价组综合评价,县农机局2017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考核评为“良好 ”。
四、主要绩效
县农机局充分履行职责职能,严格按财经法规及制度使用、管理资金,成效明显,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狠抓资金使用效益。表现在:一是保障了职工工资,津补贴的及时足额发放,没有出现拖欠职工工资,离退休费用等现象;二是保障了单位的正常运转,各项工作开展顺利,被省农机局评为农机化先进工作单位、农机购置补贴先进单位、科技工作先进单位、农机信息报导工作先进单位、农机技术推广先进单位和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农机各项指标得到了增长,农民收入得到了提高;三是财政供养人员控制较好,控制率为≤100%;四是资金使用无虚列支出及随意使用现象,无大额现金支付现象。三公经费逐年减少,2017年三公经费比2016年减少了3.1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比减少0.43万元,减少了0.05%,公务用车减少2.74万元,减少了20.4%。
二是资金使用社会效益好。全县新增各类农机具4520台(套),农机总动力达到7.56万台/44.54万千瓦,分别比去年同期增长了5.3%和6%;补贴各类农机具1164台套,落实补贴资金281.81万元;新推广插秧机26台、育秧流水线1台套、机插软盘4万块硬盘1.9万张、完成机械化耕作面积57.67万亩,机械插秧面积10.57万亩,机灌面积47.8万亩;创建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乡镇2个;办理拖拉机入户挂牌76台,检审拖拉机、收割机等农业机械410台;新增拖拉机、收割机驾驶员85名,拖拉机第三者责任险参保率90%,积极创建农机平安示范乡镇1个,示范村5个,全县农机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三是效率性高。用有限的资金全力保障了县农机局落实省为民办实事,绩效考核评估15项指标全面完成。在县经济管理139个部门中被县评为绩效考核良好单位,通过对县农机局履行职责情况的民意调查,满意率达10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在各项专项资金结算不及时,造成年终有结余。今后应严格落实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规定,做到专款专用。同时应及时与财政部门衔接,使专项资金及时拨入,按年初预算结合实际拨付给项目对象,年终无结余。
(二)县农机局应对历年应收、应付呆账、资产等进行清理、处置,调整账务,夯实资产资金管理基础,更好地使用资产、资金,发挥最大效能。
县农机局
2018年9月24日






公安机关备案号:431129020000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