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绩效自评得分情况。
根据《2017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表》评分,县委宣传部自评得分97.5分,主要表现为:预算配置部分7.5分,其中在职人员控制率为105.56%,三公经费变动率为0;预算执行部分得分20分,其中预算完成率为 100 %,预算控制率为0;预算管理部分得分40分,其中政府采购执行率 100 %,其余管理制度健全,资金使用合规,预决算信息公开等方面均满分;职责履行及履职效益部分均得满分。
二、单位概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中国共产党江华瑶族自治县委员会宣传部是县财政全额拨款的正科级行政单位,编制7人,行政编制6人,事业编制1人;内设机构有外宣办编制3人;网宣办编制3人;文明办编制5人。现实有在职人员19人,退休人员3人。
(二)年度预算编制的有关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强化部门责任意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预算法》第五十七条“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应当对预算支出情况开展绩效评价”的规定和《关于2018年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通知》(永财绩〔2018〕2号)要求,我局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认真负责、客观、公正地开展2017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我部对2017年度绩效评价开展的工作主要有:
1、数据核实与核算比较。查阅2017年度预算安排经费支出等相关文件资料和财务凭证,并进行现场查看实物资产等,对2017度部门整体支出数据的准确性、真实性进行核实,将2017年度和2016年度部门整体支出情况进行比较分析。
2、运用各种方式进行公众满意度调查。综合运用问卷调查、访谈法等方式对部门履行职责情况的公众满意度进行调查。
3、资料总结与归纳。对提供的材料及自评报告,结合现场评价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归纳汇总。绩效评价组对各项评价指标进行分析讨论并形成绩效评价报告。
三、预算执行与管理情况
(一)资金组成情况分析。
2017年总收入 1578.43 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517.98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60.45万元),本年基本支出 1576.01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 2.42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9.52万元。
(二)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收入预算, 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279.6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47.9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6.56万元、公用经费29.12万元、专项拨款133.9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9.52 万元)。预算完成率为100%。
(三)预算管理情况。
1、“三公”经费支出12.97万元,与年初预算12.97万元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87万元,与年初预算6.87万持平公务接待费支出6.10万元,与年初预算6.10万持平。“三公”经费支出保持只减不增的原则主要是我办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与公务出国费支出相关的出国(境)团组0个。本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无公务用车支出。与公务接待支出相关的公务接待 82 批次, 1312 人次。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本部门2017 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5.89 万元,其中4.88万元为货物支出,1.01万为服务支出。
四、绩效情况
根据《2017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表》评分,得分97.5分。2017年,县委宣传部各项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县主管局的大力支持下,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稳增长的工作大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采取积极主动的举措。
1、年初预算在市以上主要党报党刊上稿2500篇。其中在湖南日报上稿160篇,永州日报上稿1279篇,其他刊物上稿1061篇。实际在市以上主要党报党刊上稿2404篇。其中在湖南日报上稿157篇,永州日报上稿1270篇,其他刊物上稿941篇,完成了年初预算的96.16%。
2、年初预算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总揽,全面推进各项工作。争取在全省文明指数测评中,排名在全省前列,并向省市推荐申报各类文明单位15个。文明创建工作实施常态化管理,开展全城创建,成功推荐塘头坪村为全国文明村、国税局为全国文明单位,向省市推荐申报各类文明单位21个,动员全县127年单位申报县级文明单位。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主要问题
通过前述对我部整体支出情况的分析,在整体支出的预算编制、执行和管理过程中,依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部分产出指标没达到年初预算的效果。
(二)后续工作计划。
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形成系统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管理,按工作要求加快专项资金支出,切实发挥资金效益。制定合理的年度工作计划和年度经费支出预算,确保全年经费支出均衡。
附件:2017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表
江华瑶族自治县委宣传部
2018.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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