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拟订推进新型城镇化、城乡建设、住房保障、工程建设、建筑业、住宅房地产业、勘察设计咨询业规范性文件以及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进行行业管理。
2、负责指导全县小城镇建设和管理。
3、负责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工作。拟订全县住房保障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指导实施,编制全县保障性住房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指导和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政府有关廉租住房资金监管,指导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负责指导保障性住房的经营管理工作。
4、负责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工作。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组织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措施并监督执行,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提出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措施,拟订房地产开发、房屋租赁、房地产估价和经营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拆迁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5、负责推进住房制度改革工作。拟订适合县情的住房政策措施,指导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拟订全县住房建设规划并组织指导实施。
6、负责指导和管理全县建筑活动。贯彻国家、省、市有关建筑业、勘察设计咨询业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拟订勘察设计咨询、工程施工、建设监理和相关中介组织管理的制度并监督执行,指导监督建筑市场准入、工程招投标、工程监理,组织建筑企业、勘察设计咨询企业参与对外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
7、负责实施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工作。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相关国家标准、全国统一定额和行业标准及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省级工程建设工法、地方定额及其实施办法和相关管理制度,组织拟订具体实施办法。负责监督指导各类工程建设造价、标准定额的实施。
8、负责全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拟订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措施、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实施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市政设施的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工作,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勘察设计、工程质量安全及开发利用。
9、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监督管理工作。
10、负责规范和指导村镇建设工作。拟订全县村镇建设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示范镇、重点镇的建设工作;指导各类示范镇(村)、传统村落的推荐工作;组织、指导规范农村建房和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会同相关部门指导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乡镇黑臭水体治理工作。
11、负责推进全县建筑节能与建设科技进步工作。负责拟定全县建筑节能、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等政策措施、行业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组织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科技项目攻关、新技术新产品开发利用和科技成果转化、推广,负责管理行业科技成果。
12、负责拟订全县勘察设计咨询、装饰装修行业发展规划,负责勘察设计、装饰装修(含室内装饰装修)行业的市场监管。负责组织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批,管理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工作,提高建设工程设计水平。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工作。
13、负责县城规划区内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征收与管理。会同财政等有关部门管理城市建设资金及其他专项资金,监督资金使用情况。
14、负责拟订本系统人才发展规划,指导本系统人才队伍建设。负责组织开展本系统职工队伍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负责本系统相关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和职业资格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的行业统计,指导行业协会、学会工作。
15、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江华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单位内设机构包括: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内设机构3个:质监站、城建档案室、城乡建设事务中心;内设股室9个:办公室(政工股)、政策法规股(信访室)、计划财务审计股、行政审批服务及综合验收股、建筑业管理股、勘察设计和建筑节能股、城市建设管理股、村镇建设管理股、房地产市场监管股(住房保障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2025年江华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预算编制范围包括:江华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仅包括本级预算。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支出包括保机关基本运行的经费以及归口管理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2025年本部门收入预算964.72万元,其中,年初结转结余30.2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93.4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上级财政补助41.0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单位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上年减少28.31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了人员经费和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等工作经费预算收入。
(二)支出预算:2025年本部门支出预算964.7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2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0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3.6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851.2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8.57万元。支出较上年减少28.31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了人员经费和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等工作经费预算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25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64.7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23万元,占1.7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08万元,占2.50%,卫生健康支出13.60万元,占1.41%,城乡社区支出851.24万元,占88.24%,住房保障支出58.57万元,占6.07%。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5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285.64万元,占总支出的比重为29.61%,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人员经费263.4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22.2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项目支出:2025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679.07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23万元,主要用于民兵训练基地综合楼相关建设;计划生育服务支出0.8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行政运行支出152.48万元,主要用于遗属补助和施工图审查服务费;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50万元,主要用于机构改革提前退休人员待遇支出;住宅建设与房地产市场监管支出3.00万元,主要用于房地产综合管理服务系统服务费;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62.99万元,主要用于房屋监管、保交楼保交房及危改工作经费、农村工匠培训费、城镇房屋集中排查及鉴定整治费和城建档案库房加固改造工程支出;其他城乡社区支出400.00万元,主要用于县城区内购买新建商品房契税及首次购房补贴;农村危房改造支出41.00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危房改造。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5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22.20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3.00万元,下降11.90%,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减少。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5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4.0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5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5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3.5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较上年增加3.01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预算编制阶段,本部门未在项目经费中设置“三公”经费,后续通过预算调剂进行了补充。2024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总额为6.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5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较2024年实际预算数减少2.49万元。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本部门会议费预算0万元,拟召开0场会议,人数0人,内容为无;本部门培训费预算0万元,拟开展0场培训,人数0人,内容为无;拟举办0场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5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08.63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58.33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25.4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124.9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4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今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其中:纳入2025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964.72万元,基本支出285.64万元,单位项目支出679.07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5、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表
2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1、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2、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3、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附件:
江华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公安机关备案号:431129020000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