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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华瑶族自治县工伤保险站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 发布时间:2018-03-18 16:08
  • 来源: 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发布机构:江华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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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华瑶族自治县工伤保险站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目录

第1部      分  江华瑶族自治县工伤保险站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二、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政府采购情况

四、名词解释

五、部门联系方式

第二部分 江华瑶族自治县工伤保险站2018部门预算公开附件

1、2018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2、2018年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3、2018年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4、2018年部门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

5、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

6、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汇总

7、2018年政府性基金汇总表

8、2018年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汇总表

9、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10、2018年工资福利支出明细表

11、2018年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明细表

12、2018年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明细表

13、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表

14、2018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表

15、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16、2018年项目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

 

 

江华瑶族自治县工伤保险站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85号等文件和法律法规条例的规定,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主要工作职责是:为保障因工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业务范围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民间组织、农民工工伤保险缴费基数的核定、参保单位的扩面、工伤保险费的征缴、工伤保险待遇费用支付等工作。

江华瑶族自治县工伤保险站成立于2007年,隶属于江华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全额

拨款的副科级事业单位,是工伤保险站工作的经办机构,具体负责全县工伤保险基金征缴统计、信息管理、待遇支付、基金预决算等工作。

   站内根据职能设基金征缴、工伤认定调查、待遇审核拨付、办公室等部门,行政编制3人、事业编制2人。2016年公车改革后,现单位无公车。

二、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为县工伤保险站。

1、      收入预算,2018年部门预算收入为32.34万元,主要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2、支出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支出为32.3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8.4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为3.9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及相关社会保障缴费的增加。

3、部门预算收支平衡情况,部门预算收入32.34万元,部门预算支出32.34万元,部门预算收支平衡。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1、      基本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32.34万元,是指为保障机关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招待费、交通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8.44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3.9万元。

2、      项目支出:无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2.34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0.51万元。主要是公务费用减少了预算。

(二)“三公”经费预算

2018年本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61万元,比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减少0.5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本单位无政府采购预算。

(四) 按照财政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部署,2018年我单位推行部门整体和20万以上项目绩效目标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23484元。其中,20万以上项目绩效目标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元。

四: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五、部门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江华瑶族自治县沱江镇春晓路64号

邮编:425500

联系人:黄榆淋          联系电话:2323198

附件:江华瑶族自治县工伤保险站2018部门预算公开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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