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二、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四、名词解释
五、部门联系方式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公开附件
1、2017年收支预算总表
2、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表
3、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4、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5、2017年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表
6、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表
7、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表
一、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综合管理劳动关系协调工作,规划指导劳动关系协调体系建设;
(二)督促执行劳动合同制度,综合管理劳动合同;
(三)协调集体合同订立,审查集体合同;
(四)监督检查用人单位执行劳动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规章情况,并组织查处重大违法案件;
(五)负责对全县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规章制度备案审查工作;
(六)指导企业劳动定员定额工作及职工奖惩制度。
江华瑶族自治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是县财政全额拨款的副科级参管事业单位,隶属江华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系人社系统劳动保障行政执法机构。现有事业编制4人,实有人员4人,退休人员1人。
二、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1、收入预算,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40.6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0.6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2.22万元、公用经费8.4万元)
2、支出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40.62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62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4万元。支出比2016年增加6.24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6.2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增加6.24万元。
3、部门预算收支平衡情况,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收入40.62万元,总支出40.62万元,部门预算收支平衡。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0.62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1、 基本支出: 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40.62工资福利支出29.82万元,主要是单位职工的基本工资、地方附加津贴、一个月奖励工资、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等;商品和服务支出8.4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4万元,主要是住房公积金等。详见《附件三: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附件四: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2、项目支出:2017年预算安排项目支出数0万元。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机关运行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8.4万元,与2016年持平。
2、“三公”经费预算
2017年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局“三公”经费预算1.0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0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说明:公务接待费1.04万元、与2016年度持平。三公经费支出持平主要是我队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严控三公经费支出,规范公务接待管理。
3、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度政府采购总预算2.46万元,其中:货物2.36万元,服务0.1万元。
四、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五、部门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江华县沱江镇春晓路64号
邮编:425500
联系电话:0746-2327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