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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华瑶族自治县民政局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 发布时间:2016-06-20 16:40
  • 来源: 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发布机构:江华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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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主要职能

   (一)依法对全县性社团、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统称民间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监察,指导和监督县(区)民间组织的登记管理工作。
     (二)依法指导落实城乡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和社区建设方针、政策,指导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全县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推动城乡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三)负责全县优待抚恤工作,监督落实各类优抚对象优待、抚恤、补助标准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亡抚恤标准;负责评残、追烈和烈士褒扬报批工作;指导全县优抚事业单位标准化建设工作。
     (四)负责全县退役士兵、复员干部、军队离退休干部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和安置工作,指导军休服务管理机构的建设管理、服务保障,指导全县退役士兵培训和就业工作。
     (五)负责组织、协调全县救灾工作,组织指导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建设,负责组织核查并统一发布灾情,管理、分配中央和省以及市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组织、指导救灾捐赠,承担县减灾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六)拟定社会救助规划,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全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五保供养、生活无着人员救助工作。
     (七)承担全县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工作,承办乡(镇)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更名和界线变更及政府驻地迁移的报批工作,指导各乡(镇)地名标志和门牌的设置与管理工作。
     (八)拟定落实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和社会福利机构管理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管理福利彩票公益金,协调落实相关社会福利企业扶持政策,组织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组织、指导社会捐赠工作,指导老年人、孤儿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权益保障工作。
     (九)监督落实婚姻、殡葬管理和儿童收养政策,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承办涉港、澳、台居民婚姻登记,承办涉港、澳、台、华侨儿童收养登记,指导全县婚姻、殡葬、收养、救助服务机构的管理工作。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定社会工作发展规划和职业规范,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一)承担各类民政信息建设和管理工作。
  (十二)承担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      县民政局基本情况

    2015年度部门预算编报范围的单位共一个,即一级部门预算单位1个(县民政局本级)

    部门机构设置和人员、车辆编制情况以及增减变动情况

县民政局部门构成情况:办公室、监察室、规财股、救灾救济股、优抚股、基政股、婚姻登记处、社会事务股、重点办、募委办、救助局、救助站、光荣院、殡仪所。人员编制47人,车辆编制3台。实有人数59人,退休人员27人,临时人员10人,借调2人,实有车辆2台。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15年底止,县国有资产民政局总额7128.4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295.59 万元,负债总额324.23万元,净资产6804.26万元。占用的固定资产主要有:

   1.土地房屋及构筑物173.35万元,房屋建筑物1109平方米,价值173.35万元,其中办公用房1025平方米,价值164.35万元,人平17.37平方米,出租房屋建筑物75平方米,价值4.5万元;

   2.通用设备60.08万元,其中汽车4台,价值37.96万元,其中殡仪车1台,价值1.3万元;

   3.文物和陈列品0.15万元;

   4.家具用具21.84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预算说明

   2016年度政府采购总预算300万元,其中:货物261.2万元,外包服务38.8万元。政府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在湖南省政府采购网公示相关采购文件(含项目采购预算)、中标(成交)结果和政府采购合同。

    、2016年部门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信息编报范围包括民政局机关。

   一)2016年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

   2016年部门预算收入871.5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71.5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08.12万元、公用经费242.4万元、专项拨款309万,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12.05万元。 

  (二)部门支出预算安排及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6年年初预算数871.5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29.12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6.9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5.47万元。

   1、2016年部门基本支出预算合计562.5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18.93万元,主要是单位职工的基本工资、地方附加津贴及绩效工资、一个月奖励工资、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工资福利性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254.45万元,主要用于民政局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28.19万元,主要是抚恤、遗属抚养、住房公积金等.

   2、2016年项目支出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16年安排项目支出309万元,其中地名普查外包经费160万元、地名普查其他经费10万元,老年福利的高龄补贴和养老服务补贴139万元。

   (三)部门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2016年县民政局总收入871.57万,总支出871.57万,收支平衡。

 

 

       附件:民政局2016年财政预算信息公开表.

 

                        江华瑶族自治县民政局

                          2016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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