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县供销联社的主要工作职责
依据县人民政府授权,对全县供销合作社负有指导、协调、监督和服务的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省、市、县政府有关农村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
2、研究拟定全县供销社的发展规划、体制改革方案;指导全县供销社的改革和发展,组织县供销社直属单位具体实施。
3、根据县人民政府授权,指导全县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副产品政策性业务经营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烟花爆竹的统一归口经营与管理工作;
4、指导基层供销社开拓农村市场,推动全县供销社组织农民进入市场,参与大流通、大市场,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为农业、农村和农民提供综合服务,建立和完善本系统为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发展服务的体系;预测预报相关的市场信息。
5、指导和监督全县供销社系统的资产管理;抓好县供销社直属单位的资产经营,盘活资产,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依法维护供销社的合法权益。
6、指导全县供销社系统的科技开发和推广应用工作,引进、推广农业产销所需的新品种、新设施、新技术,推进科教兴社。
7、研究制订县供销社直属单位人事、财务、资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8、维护供销系统大局稳定的职能。
9、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移民、扶贫等其他事项。
二、县供销联社基本情况
1、部门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情况以及增减变动情况
县供销联社是县财政全额拨款的正科级参照公务员管理办法的事业单位,编制20人,事业编制20人,现实有在职人员17人,退休人员20人。
三、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15年底止,江华县供销联社国有资产总额117.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107.9万元,负债总额139.5万元,净资产159.7万元。占用的固定资产主要有:
1.土地房屋及构筑物110万元,其中土地14900平方米,价值100万元,其中办公用地550平方米,价值70万元;房屋建筑物2000平方米,价值150万元,其中办公用房112平方米,价值30万元,人平6.59平方米,出租出借房屋建筑物1040平方米,价值5.7万元,闲置房屋建筑物100平方米,价值1万元;
2.通用设备3万元,其中汽车1台,价值3万元
3.专用设备8.7万元,其中办公设备8.7万元;
4.文物和陈列品 万元;
5.图书档案 万元,其中图书资料 万元;
6.家具用具及动植物2.86万元,其中家具用具2.86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预算说明
2016年度政府采购总预算0万元,其中:货物0万元,工程0万元,服务0万元。政府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在湖南省政府采购网公示相关采购文件(含项目采购预算)、中标(成交)结果和政府采购合同。
五、2016年部门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信息编报范围为本级单位,无二级单位。
(一)2016年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
2016年部门预算收入148.0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48.0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0.62万元、公用经费27.4万元 )。详见《2016年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支出预算安排及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6年年初预算数148.02万元(商业服务业支出115.2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38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5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83万元)。详见《2016年收支预算总表》。
1、2016年部门基本支出预算合计148.0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08.97万元,主要是单位职工的基本工资、地方附加津贴及绩效工资、一个月奖励工资、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工资福利性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27.4万元,主要用于江华县供销联社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1.65万元,主要是遗属抚养、住房公积金等。详见《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三)部门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2016年江华县供销联社总收入148.02万,总支出148.02万,收支平衡。
2016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