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农业综合开发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全县农业综合开发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搞好全县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库建设。
2、负责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考察和论证,规划设计和立项申报;负责综合开发项目的组织实施、工程质量检查和竣工验收。
3、负责农业综合开发农业产业化项目考察、评估、申报和实施,组织产业化项目实施过程的检查和验收。
4、负责全县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和资金的管理。
5、会同财政、审计部门定期对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进行监督审计。
6、负责农业综合开发工作的调查研究和宣传报道,搞好开发项目、资金等各项技术指标完成情况的综合统计工作。
7、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农业综合开发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6年主要工作任务
1、严抓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
2、全面完成2015年度项目验收工作。做好2016年度土地治理项目的规划设计和实施。
3、创新农业产业化管理方式,加强产业化经营项目的管理和调研力度
4、搞好移民、扶贫两个村(点)的工作,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5、认真完成其他中心工作。
三、单位基本情况
县农业综合开发办核定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管理。全办共设置四个股室,现有在职人数14人,退休人员1人,遗属抚养2人,实有公务用车2辆。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15年底止,农业综合开发办国有资产总额98.4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61.72 万元,流动资产36.73万元。占用的固定资产主要有:
- 土地房屋及构筑物29.62万元,办公用房500平方米;
- 汽车2台,价值23.76万元;
- 打印设备、空调及电脑7万元,其中复印机3台套,价值2.5万元;电脑4台套,价值2万元;空调6台,价值2.5万元。
- 办公桌椅及其他物品1.34万元,其中办公桌椅1.20万元。
五、政府采购情况决算说明
2016年度农业综合开发办无采购计划。
六、2016年部门预算收支平衡预算情况
2016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20.09万元。预算支出计划如下:
1、人员工资支出87.31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补贴、各项社会保障费等。
2、商品和服务支出24.2万元,包括差旅费、水电费、招待费、办公用品购置、车辆维护及油料、规划设计、申报实施等日常办公经费以及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所发生的各项支出等。
3、个人家庭支出8.57万元,包括退休人员经费、遗属抚养费等。
七、三公经费预算
2015年度我单位“三公”经费为1.5万元,2016年我单位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将“三公”经费预算1.5万元,去上年持平,其中:公务接待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1.5万元。说明:我单位的实施的土地治理及产业化经营项目都是跨年度实施、验收和结算的, 2015年-2016年实施的项目较多(土地治理1个,产业化经营项目3个),根据项目实施、验收等实际需求,2016年度我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仍为1.5万元。
江华瑶族自治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