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江华县能源办公室主要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农村能源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依法查处农村能源建设中的违法行为;(二)制定全县农村能源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三)指导全县农村能源开发利用和农村节能工作;(四)拟订有关农村能源建设技术标准;(五)组织全县农村能源建设技术的试点示范和推广,协同有关部门从事农村能源行业管理;(六)指导协调全县沼气生态农业建设,负责沼气建设施工队伍的技术培训和管理;(七)负责对全县从事生产、经营、使用农村能源产品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监督和管理;(八)承办县委、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江华县能源办公室基本情况
1、部门机构设置和人员、车辆编制情况以及增减变动情况
县能源办公室设1个职能股室:即综合股。人员编制8人,车辆编制1台。实有人数8人,退休人员0人,临时人员0人。实有车辆1台(为上级配发能源宣传推广业务用车)。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15年底止,县能源办国有资产总额39.1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24.65 万元,负债总额4.54万元,净资产34.65万元。占用的固定资产主要有:
1.通用设备23.32万元,其中汽车1台,价值8.23万元;
2.专用设备1.33万元;
四、2016年部门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信息编报范围包括能源办机关。
(一)2016年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
2016年部门预算收入66.1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6.1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0.59万元、公用经费15.51万元)。
(二)部门支出预算安排及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6年年初预算数66.10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0.5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76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1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65万元)。
1、2016年部门基本支出预算合计64.10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1.56万元,主要是单位职工的基本工资、地方附加津贴及绩效工资、一个月奖励工资、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工资福利性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7.20万元,主要用于县能源办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34元,主要是遗属抚养、住房公积金等。
2、2016年项目支出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16年安排项目支出2万元—为民办实事沼气建设项目工作经费。
(三)部门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2016年县能源办总收入66.10万,总支出66.10万,收支平衡。
(四)政府采购情况预算说明
2016年度无政府采购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