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承担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及县安全生产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2、综合管理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依法行使县政府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
3、监督检查、指导协调县政府有关部门和各乡镇的安全生产工作,检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
4、组织、协调县内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和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重大安全隐患整治工作;
5、依法综合监督管理县属工矿商贸企业、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的安全生产工作;
6、组织、指导全县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依法对涉及安全生产需要审查批准或验收的事项,进行审批、审核或验收;
7、依法监督检查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的安全评价及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以及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情况和重大危险源监控、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情况;
8、归口管理安全生产专项资金项目,并监督检查其资金的使用情况;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所必需资金的投入及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情况;组织实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等;
9、综合、指导、协调全县安全生产工作,直接监督管理的安全工作具体为:非煤矿山安全、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
10、负责发布全县安全生产信息,综合管理全县生产安全伤亡事故调度统计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分析工作,按规定上报伤亡事故情况。
11、承办县政府、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及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县安监局基本情况
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成立于2003年11月27日,时为县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2005年,根据江发[2005]6号、江政办发[2005]51号文件精神,改为县政府工作部门,加挂江华瑶族自治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牌子,为县政府主管安全生产的综合监督管理部门。全局现共有干部职工27人,其中在职人员20人,离休、退休、退养人员7人,内设5个股室,即办公室、非煤矿山股、烟花爆竹和危化股、职业卫生股、综合法规股,下辖安全生产执法大队和应急救援办公室。目前,全县22个乡镇已设立安监站,配备乡镇安全生产监管人员70人,形成了县乡二级安全监管组织体系。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15年底止,县安监局国有资产总额472.2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106.38 万元,负债总额81.07万元,净资产391.16万元。占用的固定资产主要有:
1.通用设备93.51万元,其中汽车3台,价值42.2万元;
2.专用设备9.86万元;
3.文物和陈列品0.13万元;
4.家具用具及动植物2.89万元,其中家具用具2.89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预算说明
2016年度政府采购总预算80万元,其中:货物77万元,服务3万元。政府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在湖南省政府采购网公示相关采购文件(含项目采购预算)、中标(成交)结果和政府采购合同。
五、2016年部门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信息编报范围包括县安监局机关。
(一)2016年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
2016年部门预算收入217.4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04.4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77.91万元、公用经费26.5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13万元。
(二)部门支出预算安排及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6年年初预算数217.41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78.7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34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7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60万元)。
1、2016年部门基本支出预算合计201.4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51.46万元,主要是单位职工的基本工资、地方附加津贴及绩效工资、一个月奖励工资、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工资福利性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37.20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2.76万元,主要是遗属抚养、住房公积金等.
2、2016年项目支出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16年安排项目支出3万元,主要用于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三)部门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2016年县安监局总收入217.41万,总支出217.41万,收支平衡。
江华瑶族自治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