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江华瑶族自治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的主要工作职责
(一)综合管理劳动关系协调工作,规划指导劳动关系协调体系建设;
(二)督促执行劳动合同制度,综合管理劳动合同;
(三)协调集体合同订立,审查集体合同;
(四)监督检查用人单位执行劳动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规章情况,并组织查处重大违法案件;
(五)负责对全县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规章制度备案审查工作;
(六)指导企业劳动定员定额工作及职工奖惩制度。
二、江华瑶族自治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基本情况
1、部门机构设置和人员、车辆编制情况以及增减变动情况
江华瑶族自治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是县财政全额拨款的副科级参管事业单位,隶属江华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系人社系统劳动保障行政执法机构。现有事业编制4人,实有人员4人,退休人员1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15年底止,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国有资产总额12.0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5.28万元;负债总额4.24万元,净资产7.83万元。占用的固定资产主要有:
1.通用设备5.28万元,其中计算机7台,2.86万元;其他计算机软件(信息监察系统)1套,1.37万元;打印设备2台,0.32万;相机1台,0.14万;空调2台,0.59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预算说明
2016年度政府采购总预算3.5万元,其中:货物2.6万元,服务0.9万元。政府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在湖南省政府采购网公示相关采购文件(含项目采购预算)、中标(成交)结果和政府采购合同。
五、2016年部门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信息编报范围包括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一)2016年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
2016年部门预算收入34.3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4.3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5.98万元、公用经费8.4万元)。
(二)部门支出预算安排及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6年年初预算数34.3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8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4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15万元)。
1、2016年部门基本支出预算合计34.3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3.83万元,主要是单位职工的基本工资、地方附加津贴及绩效工资、一个月奖励工资、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工资福利性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8.4万元,主要用于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差旅费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15万元,主要是住房公积金等。
2、2016年项目支出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16年安排项目支出0万元。
(三)部门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2016年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总收入34.38万,总支出34.38万,收支平衡。
江华瑶族自治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2016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