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江华瑶族自治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的主要工作职责
(一)负责宣传和贯彻执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二)负责全县城乡居民参保人员的资格审查、保险费汇集、存储。(三)负责对参保人员登记信息进行确认,并及时将有关材料归档备案。(四)负责为参保人建立个人账户,记录参保人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地方政府补贴、其他补助及利息,对个人账户进行管理。(五)负责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划拨、基金管理工作。(六)负责待遇领取资格认定、待遇核定与支付工作,并按年度对待遇领取人员进行资格认证。(七)负责参保人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八)负责受理参保人咨询、查询和举报等工作。(九)负责对提出异议的参保人个人账户进行核实,确需调整的,对系统信息及时调整。(十)负责参保人档案管理、制发卡证、统计管理工作。(十一)负责对乡镇社保社救中心的业务经办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考评。(十二)负责为指定金融机构提供参保人相关信息,委托金融机构为参保人进行相关业务服务,并及时将金融机构反馈的信息导入信息系统,进行确认。(十三)负责检查督导指定金融机构服务网点的服务质量。
二、江华瑶族自治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基本情况
部门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情况以及增减变动情况
江华瑶族自治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成立于2011年4月,隶属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管理的副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控制数8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2014年6月27日,经县编制委员会研究同意将现有单位名称更改为“江华瑶族自治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2015年现有在职人员10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15年底止,县城乡居保中心国有资产总额18.2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9.30 万元;负债总额4.40万元,净资产13.85万元。占用的固定资产主要有:
1、通用设备8.79万元,其中电脑10台,价值4.78万元;打印机5台,价值0.82万元;复印机1台,价值0.98万元;传真一体机1台,价值0.21万元;数码相机1台,价值0.36万元;格力空调1台,价值0.54万元;内网建设1套,价值1.1万元。
2、家具用具及动植物0.51万元,其中家具用具价值0.51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预算说明
2016年度政府采购总预算16.30万元,其中:货物9.95万元,服务6.35万元。政府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在湖南省政府采购网公示相关采购文件(含项目采购预算)、中标(成交)结果和政府采购合同。
五、2016年部门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信息编报范围包括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
(一)2016年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
2016年部门预算收入73.4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3.4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5.45万元、公用经费13.1万元、专项拨款4.85万)。
(二)部门支出预算安排及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6年年初预算数73.40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5.74万元,医疗卫生支出3.0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60万元)。
1、2016年部门基本支出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16年部门基本支出预算合计68.5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0.85万元,主要是单位职工的基本工资、地方附加津贴及绩效工资、一个月奖励工资、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工资福利性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13.10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60万元,主要是住房公积金。
2、2016年项目支出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16年安排项目支出4.85万元,其中城乡居民社会保险基金票据工本费2.85万元、四类人群代发工作经费2万元。
(三)部门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2016年县城乡居保中心总收入73.40万,总支出73.40万,收支平衡。
附件:城乡居保中心2016年财政预算信息公开表.
江华瑶族自治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
二〇一六年六月十五日






公安机关备案号:431129020000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