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团县委的主要工作职责
(一)领导全县共青团工作,组织全县共青团组织围绕江华县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开展工作,在江华县政治、经济、文化等活动中发挥党的助手作用。(二)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推进全县青少年精神文明建设;负责指导并组织实施全县青少年的思想理论教育、宣传文化活动,培养、选拔、推荐、表彰优秀青少年;指导全县青年志愿者工作的开展。(三)负责全县共青团工作和青少年工作的理论研究;向县委、县政府反映青少年思想状况,参与协调处理各种与青少年利益相关的工作;对青少年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提出立法建议,参与有关全县青少年法规的起草、实施、监督等工作;承担江华县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四)负责研究、指导全县团的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推进全县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协助党组织管理各乡镇及县直各战线团委书记,选拔、培养和推荐优秀青年干部;指导全县共青团组织协助有关部门开展青年人力资源开发工作。(五)负责全县青年统战工作。(六)指导和帮助县少先队工作委员会开展工作。(七)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团市委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团县委基本情况
1、部门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情况以及增减变动情况
团县委是县财政全额拨款的正科级行政单位,编制5人,行政编制4人,工勤编制1人。现实有在职人员2人。
三、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15年底止,团县委国有资产总额51.6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14.25万元,占用的固定资产主要有:
1.通用设备13.67万元,其中汽车1台,价值12.35万元;
2.家具用具及动植物0.59万元,其中家具用具0.59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预算说明
无
五、2016年部门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信息编报范围包括团县委机关,无二级机构和直属事业单位。
(一)2016年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
2016年部门预算收入40.3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0.31万元。
(二)部门支出预算安排及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6年年初预算数40.31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2.8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5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25万元)。
1、2016年部门基本支出预算合计28.4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4.86万元,主要是单位职工的基本工资、地方附加津贴及绩效工资、一个月奖励工资、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工资福利性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3.6万元,主要用于团县委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2、2016年项目支出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无
(三)部门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2016年团县委总收入40.31万,总支出40.31万,收支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