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势,制定对策;防范处置邪教、非法宗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
(3)组织、指导和直接承办案件的侦查工作,协调、处置重大案件(事件)、治安事故和骚乱。
(4)指导、监督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爆炸物品、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等工作。
(5)依法管理国籍工作;负责出境、入境和外国人在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指导、协调涉外案件的查处。
(6)负责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辆、驾驶员管理工作;指导、参与重大交通事故的查处。
(7)负责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以及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8)负责对网络的安全保卫工作。
(9)组织实施对来我县的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重要外宾、重要会议的安全警卫工作。
(10)负责开展禁毒、缉毒工作;承担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二、公安局基本情况
1、部门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情况以及增减变动情况
江华县公安局是县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本单位内设16个直属所队室、15个派出所(其中城区派出所2个)。部门核定编制人数为335人, 2015年共7人退休, 2015年底在编在岗300人,其中民警286人、职工14人,离退休人员68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15年底止,江华县公安局国有资产总额3053.5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3053.58 万元,负债总额0万元,净资产3053.58万元。占用的固定资产主要有:
1.土地房屋及构筑物741.01万元,其中土地46400平方米,价值124.38万元,其中办公用地46400平方米,价值124.38万元;房屋建筑物23597平方米,价值616.63万元,其中办公用房23597平方米,价值616.63万元,人平2.05平方米,无出租出借房屋建筑物和闲置房屋建筑物。
2.通用设备1526.06万元,其中汽车69台,价值897.48万元。
3.专用设备607.89万元,其中大型设备12套,价值442.16万元。
4.无文物和陈列品,无图书档案。
5.家具用具及动植物184.62万元,其中家具用具178.83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预算说明
2016年度政府采购总预算250万元,其中:货物250万元,工程0万元,服务0万元。政府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在湖南省政府采购网公示相关采购文件(含项目采购预算)、中标(成交)结果和政府采购合同。
五、2016年部门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信息编报范围包括公安局机关股室、直属大队、派出所。
(一)2016年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
2016年部门预算收入3460.1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434.1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157.69万元、公用经费1318.81万元、专项拨款158.11万),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26万元。
(二)部门支出预算安排及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6年年初预算数3460.12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900.1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0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1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68万元)。
1、2016年部门基本支出预算合计3302.0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215.72万元,主要是单位职工的基本工资、地方附加津贴及绩效工资、乡镇工作补贴、一个月奖励工资、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工资福利性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877.1万元,主要用于公安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83.19万元,主要是遗属抚养、住房公积金等;非税支出26万元。
2、2016年项目支出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16年安排项目支出158.11万元,其中 一般行政事务管理19万元,治安管理支出55万元,禁毒管理支出30万元,拘押收教场所管理54.11万元。
(三)部门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2016年江华县公安局总收入3460.12万元,总支出3460.12万元,收支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