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主要工作职责
江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是江华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行政级别为副处级,代表县委、县政府行使有关职权,对开发区实行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管理。主要职责包括:(一)根据国家、省、市和县关于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制定开发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管理制度、工作规程并组织实施。(二)依据江华县城总体规划,编制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经济社会发展的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三)负责开发区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及配套的建设与管护。负责开发区工程建设和建筑市场的管理,审核设计施工单位资质,管理和指导建设工程招投标、质量监督检测、安全生产工作。(四)负责开发区招商引资,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或审核、注册、登记开发区的投资项目,并报有关部门备案或审批。(五)负责开发区土地管理、环境保护等工作,承办开发区内土地的征用、划拨、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和土地收购储备、地政地籍、项目投融资管理以及环境保护审核的具体工作。(六)负责开发区的财政预决算、国有资产管理和审计监督以及税收征管的有关工作。(七)负责实施开发区征地拆迁、人口转移、劳动力安置、社会治安等综合事务管理。(八)负责对外经济协作和开发区企业宏观指导、协调管理及各项服务工作。(九)指导、协调并监督各级有关部门设在开发区的分支机构或派出机构的工作。(十)行使县委、县政府授予的其他职权。
二、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基本情况
湖南江华经济开发区是2006年5月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发改委核准的省级开发区。目前园区规划面积38平方公里,已开发面积15平方公里,分为生态科技工业园、循环经济产业园、瑶族文化旅游产业园、上市企业孵化园、商贸物流配套园五个功能区。经过近年来的快速发展,园区正逐步成为全县新兴产业的集聚区、招商引资的主战区、科技创新的源动区、城市形象的展示区、城乡一体化的先行区,正成为经济加速发展的引擎和核心增长极。2015年,园区共实现技工贸总收入100.31亿元,被评为省级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省级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省级同心园区,在全省132个省级以上园区综合评价中排名第26位,2012年至2015年连续4年获得全市推进新型工业化工作先进园区。
园区通过转型发展,创新驱动,先行先试,发展后劲不断增强,多方筹措资金33亿元投入园区建设,征收土地2万余亩,拆迁房屋9.5万平方米,建成标准厂房80万平方米,拉通了以“三纵四横”为骨架的道路46条共54公里,建设公园、广场47万平方米,新增绿化面积71万平方米,并实施了园区“亮化、美化”系统工程,完成水电路讯等“七通一清”,极大促进了产城融合,基本实现“城区”、“园区”、“景区”三区合一。
园区不断优化良好投资环境,创新招商方式,共引进项目146个,吸纳资金180多亿元,中国五矿集团、中国稀土控股、安徽海螺集团、山东正海集团、中国风电等上市公司相继落户园区,九恒科技工业园、上市企业孵化园、耀丰创新创业园、瑶族文化博览园等特色园中园相继签约入驻,培育了新型能源、稀土新材料、电子信息、新型建材、金属采冶、农产品精深加工等六大产业。同时,正在引进新建学校、医院、星级酒店、住宅小区、城市综合体、文化旅游综合体等一大批项目,整个园区项目建设如火如荼。
单位现有在职人员50人,50人皆为事业编制,无离退休人员。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15年底止,经开区管委会国有资产总额2360.8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11.98万元,负债总额100.18万元,净资产2260.61万元。占用的固定资产为汽车一台,11.98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预算说明
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16年采购预算为零。
五、2016年部门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信息编报范围包括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一)2016年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
2016年部门预算收入534.05万元,其中正常经费拨款334.05万元,专项拨款200万元。
(二)部门支出预算安排及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6年年初预算数534.05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43.8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09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8.0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7.05万元)。
1、2016年经开区基本支出合计334.0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97.00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10.00万元。
2、2016年江华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支出预算安排情况说明:项目支出200万元,用于经济开发区园区基础设施。
(三)部门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2016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总收入534.05万元,总支出534.05万元,收支平衡。
附件: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16年预算信息公开表.
2016年6月20日






公安机关备案号:431129020000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