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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华瑶族自治县城管局单位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 发布时间:2016-06-20 10:36
  • 来源: 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发布机构:江华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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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主要工作职责

   (一)负责贯彻执行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本县实际,研究制定县城市容市貌、环境卫生、给排水、垃圾处理、燃气热力、城市照明设施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等行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二)负责组织实施国家制定的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标准定额和行业规范;负责县城渣土处置、调运审批和监管,管理县城市容环境卫生工作。(三)负责城镇垃圾集中处置和城镇无害化生活垃圾处理场营运等工作。(四)负责县城规划区范围内户外广告、标语牌、霓虹灯、画廊、橱窗等场地的规划制定和审批,组织实施拍卖、招租等具体管理行为(五)负责全县供水企业和二次供水设计施工、维修企业的资质考核审查报批工作;负责县城给排水(含二次供水)和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负责取用城市规划区地下水申请批准前的审核;负责县城供水的水质监测和指导、监督、检查、管理城市污水处理工作。(六)负责编制县城车辆清洗行业发展规划,制定城市车辆车容车貌的管理规范;审核县城车辆清洗站的新建、改建、扩建方案;监督管理车辆清洗站经营活动和城市车辆容貌,受理对违反有关车辆清洗管理规定行为的投诉。(七)负责县城燃气热力管理、包括燃气安全管理、资质管理、燃气器具安装使用维修监督管理等,规范燃气热力市场。(八)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在县城范围内集中行使依法授予的城市管理行政处罚权,查处违法行为,并对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承担法律责任;负责县城燃气热力的执法监察;参与县城规划方案的研究、制定以及建筑物定点放线和竣工验收;负责对影响县城市容环境卫生行为的处罚;负责对破坏、损毁、未及时修复规范的市政公用设施(包括道路桥涵设施、给排水设施、防洪设施、道路照明设施、燃气设施)的执法检查和行政处罚。负责对污水排放、向城区倾倒垃圾、渣土等简单的、不须作技术鉴定的行政处罚。负责县城市政基础设施维护审批和占道经营商贩的行政处罚,负责城市道路的挖掘审批和擅自挖掘城市道路的处罚。(九)指导和组织实施城市管理的科技推广应用以及重大技术的引进、创新工作。(十)研究制定城市管理行业教育的发展规划;指导和组织干部职工队伍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十一)负责本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干部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退(离)休干部管理和纪检、监察工作;指导城管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职工队伍建设。(十二)负责城市市政基础设施维护、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全县城市建设维护费;制定城管经费预决算;负责监督县城电力附加费的使用,依据界定的职能和政策法规,收缴城市道路占道费等城市管理规费;归口管理县城建设维护各项资金及其他专项资金,检查督促各项资金的使用情况;指导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十三)负责制定创建国家级文明卫生县城的规划和城市管理环境综合整治,对县城城管责任部门的目标管理制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验收。(十四)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市委政法委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县城管局基本情况

1、部门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情况以及增减变动情况

   江华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编制41人,行政编制5人,执法专项编制36人。2015年5人退休,现实有在职人员43人,离退休人员5人。

三、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15年底止,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国有资产总额7526.1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220.47万元,负债总额824.39万元,净资产6701.72万元。占用的固定资产主要有:

   1.土地房屋及构筑物21.99万元,其中屠宰场蓄水池一座,价值11.60万元, 其中屠宰场废水预处理池一座,价值10.39万元; 

  2.通用设备175.06万元,其中汽车9台,价值106.93万元;

  3.专用设备15.50万元  

  4.家具用具及动植物7.91万元,其中家具用具7.91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预算说明

   2016年度政府采购总预算1060万元,其中:货物15万元,工程900万元,服务130万元。

     五、2016年部门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信息编报范围包括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机构以及垃圾处理场机构和污水处理场指挥部。

   (一)2016年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

   2016年部门预算收入565.4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65.4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82.49万元、公用经费72.95万元、专项拨款210万。 

  (二)部门支出预算安排及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6年年初预算数565.44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67.46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2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99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5.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3.39万元)。

   1、2016年部门基本支出预算合计355.4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57.91万元,主要是单位职工的基本工资、地方附加津贴及绩效工资、一个月奖励工资、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工资福利性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72.9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4.58万元,主要是遗属抚养、住房公积金等.

   2、2016年项目支出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16年安排项目支出210万元,其中(1)两广场管理经费90万元,主要用于火车站广场和图腾园广场水电费,设施维修,日常维护(2)垃圾处理场经费120万元,主要用于垃圾处理场的日常运行。

  (三)部门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2016年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总收入565.44万,总支出565.44万,收支平衡。

 

 附件:城管局2016年财政预算信息公开表.

 

 

              城 管 局

2016年 6 月  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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