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江华瑶族自治县潇湘源国家水利风景区管理局属于县人民政府直属正科级事业机构,业务上接受江华瑶族自治县水利局的指导,主要负责潇湘源水利风景区的建设、管理和保护。
二、内设机构及人员编制
根据上述职责,潇湘源国家水利风景区管理局设7个职能股室,分别是办公室、计划财务股、规划建设股、政工科教股、资源环境保护股、旅游管理股、安全法规股;核定事业编制26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纪委书记1名;主任(股长)7名。目前实有人数为13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15年12月31日,潇湘源国家水利风景区管理局国有资产总额为37.50万元,负债数为1.59万元,净资产为35.91万元。占用的固定资产主要有:
1、 通用设备7.77万元,办公电脑、空调等7.77万元。
2、 家具用具8.36万元,办公桌椅8.36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预算说明
2016年,潇湘源国家水利风景区管理局采购预算是4.45万元,全部属于货物类采购。
五、2016年度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信息编报范围包括潇湘源国家水利风景区管理局本级。
(一)、2016年度部门预算收入总计90.21万元
2016年部门预算收入90.21万元,其中财政预算拨款90.2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8.51万元,商品与服务经费11.7万元)。
(二)部门支出预算安排及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6年年初预算数90.21万元(农林水事务支出67.9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14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4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68万元)。
2016年部门基本支出预算合计90.2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1.83万元,主要是单位职工的基本工资、地方附加津贴及绩效工资、一个月奖励工资、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工资福利性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11.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办公设备采购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6.68万元,主要是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部门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2016年潇湘源国家水利风景区管理局总收入90.21万,总支出90.21万,收支相抵。
(四)、“三公”经费预算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 1.05万元,全部是公务接待费 ,与上一年度基本持平。
潇湘源国家水利风景区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