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决算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称解释
第一部分 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概况
一、部门职责
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对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主要职责是:
(一)审理法律规定的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第一审案件。
(二)审理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再审和发回重审的案件。
(三)审理按审判监督程序提起的再审案件。
(四)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执行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以及国家行政机关申请执行而又需要本院执行的案件和外地法院委托执行的案件。根据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安排协助执行死刑案件。
(五)调查研究审判工作中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及疑难问题,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六)对县人民法院的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培训;按照权限管理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协助县机构编制主管部门管理人民法院的机构编制工作。
(七)认真落实纪检监察工作。
(八)管理县人民法院的有关经费和物资装备。
(九)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在审判工作中宣传法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
(十)承办县委、县人大交办的事项和其他应由县人民法院负责的工作。
二、机构设置
本单位行政编制96人,实有在职人员90人,退休人员38人。机关设有13个部门,在乡镇设有3个人民法庭。内设民商事速裁团队、民商事审判团队、行政执行团队、刑事审判团队、立案庭、送达团队、司法技术室、司法警察大队、审判管理办公室、政工科、办公室、调研室、纪检监察室等机构,白芒营法庭、水口法庭、码市法庭三个基层法庭。
第二部分 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公开表格附后)
第三部分 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总收入1772.5万元,比上年度增长19.23%;2017年总支出2078.06万元,比上年度增长29.17%。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总计1772.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72.5万元。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总计2078.06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1981.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2.1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4.1万元,总计2078.06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总收入1772.5万元。比上年增长19.23%,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总支出2078.06万元,比上年增长29.17%,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总计2078.06万元。比上年度增长29.17%。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总计2078.06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1981.8万元,占本年支出的95.3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2.16万元,占本年支出的2.03%;住房保障支出54.1万元,占本年支出的2.6%。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总计2078.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决算数1578.6万元,项目支出决算数499.46万元。年初预算数为877.72万元,与年初预算安排的差额主要是上年结余结转预算安排的支出以及年中追加预算安排的支出。
具体到项级科目的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1482.34万元,年初预算安排数为823.62万元,增加部分为上年结余结转预算安排的支出以及年中追加预算安排的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455.2万元,年初预算安排数为0万元,均为上年结余结转预算安排的支出以及年中追加的行政管理事务经费安排的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两庭”建设(项)支出决算30万元,年初预算安排数为0万元,均为年中上级追加的“两庭”建设经费安排的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类)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项)支出决算14.26万元,年初预算安排数为0万元,均为年中上级追加预算安排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支出决算42.16万元,年初预算安排数为0万元,均为年中本级追加的死亡抚恤经费安排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54.1万元,年初预算安排数为54.1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78.6万元,占本年支出的75.97%。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1354.8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5.83%,日常公用经费223.7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4.17%。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决算73.86万元,比上年105.78万元减少30.18%。其中:公务接待费34.56万元,比上年减少0.1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9.3万元,比上年减少44.72%;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决算73.8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34.56万元,共接待578批次,3470人次;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9.3万元,本年度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末车辆保有量为21台。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
九、关于2017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法》及江财绩[2018]2号文件精神,本单位开展了对2017年度的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并将绩效评价报告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开。
(二)项目绩效自评结果、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规定的内容,经评价组综合评价,本单位2017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评为“良好”。
十、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3.72万元,比2016年减少168.39万元,降低42.95%。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2.9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1.5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1.42万元。在政府采购中,贯彻落实支持中小企业等政策。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17年12月31日,本单位国有资产总额2710.71万元,其中固定资产2334.55万元,负债总额154.96万元,净资产768.52万元。占用的固定资产主要有:
1.土地房屋及构筑物1424.75万元,房屋建筑物3971平方米,价值1424.75万元,其中办公用房3030平方米(含公用部分),价值1243.88万元;
2.交通运输设备价值271.61万元,其中汽车21台,价值271.61万元;
3.其他固定资产638.19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2018年8月22日






公安机关备案号:431129020000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