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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华瑶族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 发布时间:2018-08-29 10:40
  • 来源: 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作者:江华瑶族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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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卫计委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卫计委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卫计委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卫计委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规章,提出卫生和计划生育、中医药事业发展地方标准和技术规范建议。负责协调推进全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医疗保障,统筹规划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各乡镇、县国有林场卫生和计划生育规划的编制和实施。

2、贯彻中西医并重方针,制定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和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推进中医药的继承与创新,促进中医药事业的发展。

3、负责制定全县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落实,制定全县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全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发布并上报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4、负责制定并贯彻执行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管理规范、地方标准和工作措施,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提出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建议,负责食源性疾病及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流行病学调查。   

5、组织拟订并实施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全县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均等化,完善、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负责制定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基金个人缴纳费用筹集和协调县、乡两级财政补助资金落实,负责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监管与效益评估,负责定点医疗机构医疗费用控制。

6、参与制定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贯彻执行医疗机构医疗服务、技术、医疗质量和采供血机构管理的政策、规范及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执行国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组织执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医疗机构运行监督管理体系。

7、负责组织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建设和谐医患关系,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措施建议。

8、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执行全省医疗机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政策。提出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生产的鼓励扶持政策建议,提出国家基本药物价格政策建议。

9、提出完善生育政策建议,组织实施促进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组织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报告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信息。贯彻执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贯彻执行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

10、贯彻落实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政策措施的衔接机制,提出稳定低生育水平政策措施。

11、制定执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并组织落实,推动建立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区域协作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12、组织拟订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队伍建设。

13、组织拟订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卫生和计划生育相关科研项目、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

14、指导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完善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15、负责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参与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和国际交流合作,参与援外工作以及与港澳台的交流合作。

16、贯彻执行保健政策,负责全县保健工作的宏观管理,负责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县内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保障工作。

17、承担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和县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18、按机构改革的总体要求,负责对下属单位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和人员编制配备等提出调整完善意见,报机构编制部门明确。

19、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是县政府组成部门,13个股室,分别为:办公室、政工与宣传股(保健股)、规划信息财务股、疾病预防控制股(卫生应急办公室)、医政医管股、中医股(江华瑶族自治县中医药管理办公室)、基层卫生股、妇幼健康服务股、政策法规股(药物政策与科技教育股)、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股、计划生育基层指导股、计划生育家庭发展股、综合监督股。纳入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有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股、计生协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集中核算中心、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人民医院、第一人民医院、第二人民医院、中医院、康复医院和17个乡镇卫生院及16个乡镇计生服务所。

 

第二部分  卫计委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表格附后)

二、收入决算表(公开表格附后)

三、支出决算表(公开表格附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表格附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公开表格附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公开表格附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公开表格附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表格附后)

 

第三部分  卫计委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关于卫计委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总收入54044.68万元。比上年增加18.44%。总支出53750.73万元,比上年增加了18.60%

二、关于卫计委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本年收入53735.2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0360.98万元占本年收入的37.89%;事业收入31342.48万元占本年收入的58.33%;其他收入(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2031.77万元占本年收入的3.78%

三、关于卫计委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本年支出53750.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886.11万元占本年支出的85.37%;项目支出7864.62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4.63%

四、关于卫计委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总收入20670.42万元,比上年增加了73.25%,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205.2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65.22万元。财政拨款总支出20376.47万元,比上年增加了75.33%,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911.2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65.22万元。

五、关于卫计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本年支出19911.25万元,比上年增加了71.33%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5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0.8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67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0.22%;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19592.81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98.40%;住房保障支出98.77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0.5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本年支出决算数19911.25万元,比年初预算数10406.78万元增加了91.33%。其中基本支出决算数12511.86万元,比年初预算数7560.5万元增加了65.49%;项目支出决算数7399.4万元,比年初预算数2845.83万元增加了160%。与年初预算安排的差额主要是上年结余结转和年中追加预算安排的支出。其中主要追加项目是:基本药物补助、基本公共卫生补助等

具体到项级科目的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业(款)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项)支出175万元,年初没有安排预算,为业务用房建设项目资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支出0.34万元,年初没有安排预算,为退休安置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支出23.5万元,年初没有安排预算,为职工死亡抚恤金及丧葬费。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红十字事业(款)行政运行(项)支出20.84万元,年初预算21.89万元,完成预算95.20%。没有完成预算的主要是因为优先使用上年结余资金保障了部分该项目的支出。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实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1841.03万元,年初预算1023.18万元,完成预算179.93%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实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321.46万元,年初没有安排预算,为农村基层卫生津贴、解决购置应急救护车经费等。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立医院(款)综合医院(项)支出3394.45万元,年初预算924.13万元。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立医院(款)中医(民族)医院(项)支出296.55万元,年初没有安排预算,主要是因为预算已算在综合医院中。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立医院(款)精神病医院(项)支出9.93万元,年初预算36.56万元,完成预算27.16%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乡镇卫生院(项)支出1518.42万元,年初预算1820.44万元,完成预算83.41%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项)支出724万元,年初没有安排预算,为上级追加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补助。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项)支出404.76万元,年初预算329.60万元,完成预算122.80%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卫生监督机构(项)支出149.01万元,年初预算429.70万元,完成预算34.68%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妇幼保健机构(项)支出544.60万元,年初预算542.08万元,完成预算100.46%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支出2159.40万元,年初预算2122.50万元,完成预算101.74%

(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专项(项)支出915.12万元,年初预算176.10万元,完成预算519.66%

(1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其他公共卫生支出(项)支出5449.31万元,年初没有安排预算,为华雅康复医院项目建设奖励资金及第一人民医院迁建项目资金。

(1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中医药(款)中医(民族医)药专项(项)支出131.23万元,年初预算281.17万元,完成预算46.67%

(1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机构(项)支出630.15万元,年初预算750.89万元,完成预算119.16%

(2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服务(项)支出928.76万元,年初没有安排预算,为增加的社会抚养费等。

(2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支出58.43万元,年初没有安排预算,为上级追加的省补助计划生育项目经费。

(2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项)支出116.21万元,年初没有安排预算,为老年乡村医生困难补助金。

(2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98.77万元,年初预算584.56万元,完成预算16.90%没有完成预算的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支出数没有完全在此反映

     六、关于卫计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511.86万元,占本年支出的61.40%。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9427.1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5.35%,日常公用经费3084.6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4.65%

七、关于卫计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141.97万元,比年初预算142.01万元减少0.02%,比上年142.01万元减少0.02%。其中: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3.90万元,比年初预算63.92万元减少0.03%,比上年63.92万元减少0.03%;公务接待费支出78.07万元,比年初预算78.09万元减少0.02%,比上年78.09万元减少0.02%。“三公”经费的减少主要是各单位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的有关要求,从严控制和压缩“三公”经费支出,规范因公出国(境)和公务接待活动,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减少了相关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141.97万元。无因公出国出境费;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年末车辆保有量45台,与公务接待支出相关的公务接待1295批次,13010人次。

关于卫计委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较上年度新增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465.22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合计3084.68万元,其中:办公费270.22万元,印刷费178.66万元,咨询费98.50万元,手续费117.31万元,水费30.85万元,电费75.41万元,邮电费9.17万元,差旅费80.38万元,维修(护)费158.48万元,会议费9.45万元,培训费156.56万元,公务接待费78.07万元,专用材料费1473.58万元,劳务费45.88万元,工会经费9.5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3.9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1.9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6.72万元,办公设备购置32.86万元,专用设备购置61.25万元,其他交通工具购置15.93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935.0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543.5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81.6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8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171231日,县卫计系统共有车辆4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3辆、其他用车3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救护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2台,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23台。

(四)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根据市卫计委 《关于成立市卫计委专项资金绩效评估领导小组及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永卫计函【201762号)文件精神,我委及时对2017年度部门整体支出进行了绩效自评。在健全医保、规范医药、创新医疗三个重点领域改革取得新的突破。主要绩效如下:厉行节约,“三公”经费有效压减、为民办实事、加快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加强公共卫生工作,做好重大疾病防控和妇幼保健、推动中医药事业稳步发展、医疗服务质量持续改善。

 

四、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公”经费: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江华瑶族自治县卫计委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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