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华瑶族自治县商务和粮食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江华瑶族自治县商务和粮食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江华瑶族自治县商务和粮食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财决公开01表)
二、收入决算公开表(财决公开02表)
三、支出决算公开表(财决公开03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财决公开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公开表(财决公开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公开表(财决公开06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财决公开07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开表(财决公开08表)
第三部分 江华瑶族自治县商务和粮食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决算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称解释
第一部分 江华瑶族自治县商务和粮食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和区域经济合作的发展战略、政策,拟订全县国内外贸易、招商引资、承接产业转移、对外援助、对外投资和对外经济合作的规范性文件。2、负责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促进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3、促进城乡市场发展,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4、负责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有关工作,协调全县消除地区封锁、打破行业垄断的有关工作,规范商贸企业交易行为;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按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负责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工作,协助开展对外贸易调查和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产业安全应对工作,协助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审查,指导企业在国外的反垄断应诉工作。5、负责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含粮食)市场调控、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和粮食流通的监督检查,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按分工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6、贯彻执行国家进出口商品、加工贸易管理规定和进出口管理商品、技术目录,组织实施全县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大宗进出口商品工作,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7、贯彻执行国家对外技术贸易、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进出口的贸易政策,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技术工作。8、牵头拟订服务贸易发展规划,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依法管理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等,负责牵头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依法核准县内企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9、贯彻执行我国多边双边(含区域、自由贸易区)经贸合作战略和政策,推进我县与其他国家(地区)的经贸往来与投资贸易合作;牵头承担全县商务领域涉及及世界贸易组织事务的相关工作,负责对外经济贸易协调工作。10、组织实施招商引资和承接产业转移,依法核准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变更事项,依法核准重大外商投资项目的合同章程及法律特别规定的重大变更事项,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指导投资促进及全县外商投资企业审批工作;规范招商引资活动,协调港、澳、台商投资管理工作,指导县域内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有关工作。11、贯彻执行国家对外援助政策和方案,协调管理全县承担的对外援助项目,协调管理多边双边对我县的无偿援助和赠款(不含财政合作项目下外国政府及国际金融组织的赠款)等发展合作业务。12、承担粮食、商业、物资及外贸等系统的国有资产管理和行业管理工作,承担政策性粮食供应工作。13、做好异地江华商会的联络、服务工作,承担县直招商小分队服务协调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14、负责全县对外开放口岸的规划、申报等相关工作;协调管理全县口岸工作,推动建立大通关机制。15、承担全县商务和粮食系统统计及其信息发布工作,提供信息咨询服务,指导全县流通领域信息网络和电子商务建设。16、按机构改革的总体要求,负责对下属单位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和人员编制配备等提出调整完善意见,报机构编制部门明确。17、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一)、根据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华瑶族自治县商务和粮食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江政办发[2015]105号)文件精神,江华瑶族自治县商务和粮食局为独立核算的行政单位,属一级预算单位;内设职能股(室)9个:1、办公室(加挂政策法规股牌子);2、政工股;3、市场运行消费促进股;4、电子商务股;5、市场建设和贸易服务发展股;6、市场秩序监督股(加挂商务和粮食执法大队牌子);7、对外经贸合作股(加挂加工贸易股、蓝宁道新江加工贸易走廊建设工作办公室牌子);8、投资管理服务股;9、粮食调控与统计股(军粮供应股);
(二)、所属归口管理事业单位2个:江华瑶族自治县投资促进事务局(编制:6名和现有人员:6名,非参公单位)和江华瑶族自治县商业企业改制服务办公室(为过渡性事业机构,主要承担江华瑶族自治县原商业系统、江华瑶族自治县原物资系统企业改制的相关事务和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不核定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不制定“三定”规定)。
(三)、江华瑶族自治县商务和粮食局行政编制13名,全额预算事业编制6名,市拨经费事业编制24名(按湘发[2015]27号文件规定消化),江华瑶族自治县投资促进事务局编制6名,机关后勤服务人员编制暂维持:2名不变,人员只出不进;编制合计51名;实有在职在编人数38人,退休人数41人。
公车改革后,现有车辆编制:1台,实有一般行政执法车一台(车牌:湘M56335)。
第二部分 江华瑶族自治县商务和粮食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公开表格附后)
一、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财决公开01表)
二、收入决算公开表(财决公开02表)
三、支出决算公开表(财决公开03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财决公开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公开表(财决公开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公开表(财决公开06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财决公开07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开表(财决公开08表)
第三部分 江华瑶族自治县商务和粮食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总收入2372.27万元。比上年增长44.27%。总支出2482.21万元,比上年增长49.01%。
二、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本年财政拨款收入2372.2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72.27万元,占总收入的100%,无其他收入。
三、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本年支出2482.21万元中,财政拨款支出2482.21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00%。无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支出。
四、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总收入2372.27万元,比上年增加44.27%,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总支出2482.21万元,比上年增加49.01%,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本年支出2482.21万元,比上年1665.85万元增加49.01%。 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增长原因主要是政策性调整人员经费支出较上年增长较多。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89.8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482.21万元的60.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06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13%;城乡社区支出474.00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9.10%;农林水支出72.00万元,占本年支出的2.89%;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95.80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1.92%;涉外发展服务支出80.18万元,占本年支出的3.23%;住房保障支出42.33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71%。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本年支出决算数2482.21万元,比年初预算数444.60万元增加458.30%。其中:基本支出决算数825.57万元,比年初预算数393.59万元增加209.75%;项目支出决算数1656.63万元,比年初预算数23.20万元增加7140.65%。与年初预算安排的差额主要是增加了归口管理的单位:江华县商业企业改制服务办公室的决算数据及上年结余结转和年中追加预算安排的支出。
具体到项级科目的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1)商贸事务(款13)行政运行(项01)支出决算584.18万元,年初预算安排419.34万元,完成预算139.31%。增加部分主要是年中追加的单位综治奖、文明县城奖励等人员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1)商贸事务(款13)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02)支出决算:379.30万元,,年初未安排预算,为年中追加的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1)商贸事务(款13)招商引资(08)支出决算:526.36万元,年初未安排预算,为年中追加的招商引资。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8)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05)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01)支出决算0.37万元,年初未安排预算,为年中退休人员追加的安家费房屋修缮费。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8)抚恤(款08)死亡抚恤(项01)支出决算27.70万元,年初未安排预算,为年中退休人员追加的一次性死亡抚恤费。
(6)城乡社区支出(类212)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03)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03)支出决算474.00万元,年初未安排预算,为年中追加的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
(7)农林水支出(类213)扶贫(款05)生产发展(项05)支出决算72.00万元,年初未安排预算,为年中追加的生产发展。
(8)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216)商业流通事务(款02)行政运行(项01)支出决算171.00万元,年初未安排预算,为年中追加的江华县商业企业改制服务办公室的支出。
(9)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216)商业流通事务(款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02)支出决算29.80万元,年初未安排预算,为年中追加的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的支出。
(10)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216)商业流通事务(款02)其他商业流通事务(项99)支出决算95.00万元,年初未安排预算,为年中追加的其他商业流通事务的支出。
(11)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216)涉外发展服务支出(款06)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项99)支出决算80.17万元,年初未安排预算,为年中追加的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
(12)住房保障支出(类221)住房改革支出(款02)住房公积金(项01)支出决算42.33万元,年初预算安排28.28万元,完成预算149.68%
六、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基本支出825.57万元,占本年支出2482.21万元的33.26%。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612.79万元,占基本支出825.57万元的74.23%,公用经费212.7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5.77%。
七、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22.19万元,与年初预算持平,比上年22.22万元减少0.1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49万元,与年初预算持平,比上年8.50万元减少0.12%,减少的原因是加强了对车辆维修、加油、保险严格管理;公务接待费支出13.70万元,与年初预算持平,比上年13.72万元减少-0.15%,减少的原因是规范公务接待管理,实行归口统一管理,先审批后安排,并明确接待地点和接待标准。“三公”经费支出下降明显主要是我局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严控“三公”经费支出。2017年没有购置新车,并对车辆维修、加油、保险严格管理。规范公务接待管理,实行归口统一管理,先审批后安排,并明确接待地点和接待标准。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与公务出国费支出相关的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公务用车支出全部为运行维护方面支出,年末车辆保有量1台。与公务接待支出相关的公务接待228批次,2301人次。
八、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我单位2017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和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和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安排的支出,所以公开的附件07表为空。
九、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强化部门责任意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预算法》第五十七条“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应当对预算支出情况开展绩效评价”的规定和《关于2018年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通知》(永财绩〔2018〕2号)文件要求,江华县商务和粮食局对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开展了自评,并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了绩效评价报告。绩效评价结果显示,江华县商务和粮食局在预算配置、预算执行、预算管理等方面较好的支持了财政中心工作发展。2017年,面对严峻复杂的经济形势,江华县商务和粮食局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政府决策部署,努力克服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等多重不利因素影响,加力增效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全力支持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继续保持了部门运行总体平稳,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的成绩。
十、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84.18万元,比上年395.61万元增加47.67%。主要原因:一是增加了江华县商业企业改制服务办公室的决算数据;二是增加了开支项目:印刷费、咨询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资本性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本部门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7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75万元,服务支出8.01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7 年12 月31 日,固定资产608.32万元,其中:房屋405.58万元(办公用房89.02万元、其他316.56万元),车辆23.20万元,共有车辆1辆,均为一般公务用车;其他固定资产179.55万元;单位价值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 台(套)。
第四部分 名称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公”经费: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江华瑶族自治县商务和粮食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格.xls






公安机关备案号:431129020000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