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华瑶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2017年度
部门决算
2018年
目录
第一部分 江华瑶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江华瑶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江华瑶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决算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称解释
第一部分 江华瑶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负责拟定有关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和测绘管理的规范性文件,经批准后,组织实施;研究拟定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的措施;贯彻实施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测绘管理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和办法;依照规定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应诉工作。
2、组织编制和实施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其他专项;参与报省、市政府审批的城市总体规划的审核,指导乡镇(办事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组织矿产资源的调查评价,编制矿产资源保护和合理利用规划、地质勘查规划、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遗迹保护规划;组织编制和实施测绘事业发展规划和基础测绘计划。
3、依法保护土地、矿产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调处权属纠纷,对国土资源实施动态巡查,查处违法案件。
4、耕地特殊保护和鼓励耕地开发措施,实施农用地用途管制,组织基本农田保护,指导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开发耕地的监督工作,确保耕地面积的增加。
5、贯彻实施地籍管理办法,组织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指导土地确权、城乡地籍、土地定级和登记等工作。
6、拟定并按规定组织实施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交易、抵押和政府收购储备土地管理办法。
7、组织和指导城镇基准地价、标定地价评测,确认土地使用价格。承担报国务院、省、市、县人民政府审批的各类用地的审查、报批工作。
8、依法管理矿产资源采矿权的审批登记发证和转让审核登记;承担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工作,管理地质资料汇编;依法实施地质勘查行业监督管理,指导全县地质调查和矿产资源调醒评价;按规定管理矿产资源补偿费的征收和使用。
9、组织监测、防治地质灾害和保护地质遗迹;依法管理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查和评价工作,监测、监督防止地下水的过量开采和污染,保护地质环境;按权限管理地质遗迹保护区。
10、组织并管理基础测绘、行政区域界线测绘、地籍测绘和其他全县性或重大测绘项目、较大测绘科技项目。
11、依法管理测绘业务登记;审查对外提供测绘成果,依法管理地图编制工作,审查向社会出版、展示的地图,管理并审核全县各地名在地图上的标示。
12、管理县级基础地理信息数据,根据授权审核发布本县重要地理信息数据,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本县行政区划图,组织指导基础地理信息社会化服务;管理全县的国家测绘基准和测理控制系统,指导监督各类测绘成果的管理和测量标志的保护。
13、安排并监督检查国家财政拨给的地质勘查、基础测绘专项资金以及省、市、县财政拨给的其他各项资金的使用,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国土资源管理规费的征收、使用和监督管理。
二、机构设置
1、部门机构设置
江华瑶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单位性质行政机关。土地储备中心、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及不动产登记中心均属于国土资源局。
2、人员编制情况以及增减变动情况
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核定编制130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13人,工勤人员3人,事业编制人数99人,截止2017年12月31日止职工人数115人,其中属于行政正式编制人员16人,事业编制人员99人。退休人员24人,遗嘱人员5人。
第二部分 江华瑶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公开表格附后)
第三部分 江华瑶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总收入4266.5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比较总收入有所增加,增加了14.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了923.12万元,其他收入下降了36.49万元。本年总支出4266.5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了530.4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3743.9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729.97万元,占总收入的99.62%;其他收入13.94万元,占总收入的0.38%。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3753.48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51万元,占总支出的0.01%;节能环保支出322.17万元,占总支出的8.57%;城乡社区支出106.49万元,占总支出的2.83%;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3252.76万元,占总支出的86.64%;住房保障支出73.56万元,占总支出的1.9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3729.97万元,较上年上升了1.2%。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695.1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34.84万元,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739.54万元,较上年上升了18.22%。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633.0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106.49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支出3633.06万元,比上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增加1328.03万元,上升了57.61%。由于2016年度土地管理事务所与地产交易所合并到国土局不动产登记中心,2017年度由于机构合并与并账导致本年支出数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以及住房公积金支出。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51万元,占总支出的0.01%;节能环保支出322.17万元,占总支出的8.87%;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3238.82万元,占总支出的89.15%;住房保障支出71.56万元,占总支出的1.97%。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本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为3633.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47.99万元,项目支出2485.07万元。年初预算数为1079.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59.93万元,项目支出12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总体有所增加,基本支出增加了19.6%,项目支出增加了19.7倍,主要为项目支出中的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与节能环保支出增加了2042.9万元。项目预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由于2016年度决算数中项目支出表中未包括水电支出、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及维修费等支出,然而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中包括以上支出,故导致项目支出数增加。
具体到项级科目的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为0.51万元,占总支出0.02%;
(2)节能环保支出为322.17万元,占总支出8.86%;
(3)国土气象海洋等支出为3238.82万元,占总支出的89.15%;
(4)住房保障支出为71.56万元,占总支出的1.97%。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基本支出为1147.99万元。基本支出包活人员经费支出及公用经费支出,人员经费支出900.64万元,占本年基本支出的78.45%。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12.6万元,占人员经费支出的90.2%;对个和家庭的补助88.04万元,占人员经费支出的9.8%。公用经费支出主要为商品和服务支出247.35万元。占本年基本支出的21.55%。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度“三公”经费总额为63.9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6.94万元,公务接待费37.02万元。较年初预算,“三公”经费总额增加16.3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变化。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决算63.96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其中:公务接待费37.02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6.94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降低0%。公务用车保有量11台。公务接待批次399批,共计5290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年初结转和结余97万元,本年度收入34.84万元,支出106.49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25.35万元。
九、关于2017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法》及江财绩[2018]2号文件精神,本单位开展了对2017年度的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并将绩效评价报告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开。
(二)项目绩效自评结果、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规定的内容,经评价组综合评价,本单位2017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评为“良好”。
十、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7.35万元,比2016 年增加107.48万元,增长76.8%。主要原因是由于2016年度土地管理事务所与地产交易所合并到国土局不动产登记中心,2017年度由于机构合并与并账导致机关运行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 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9.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5.3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4.5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 年12 月31 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1 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公”经费: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
江华瑶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
2018年8月28日






公安机关备案号:431129020000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