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单位概况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单位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单位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称解释
江华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发改委主要工作职责
(一)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相关总体规划、区域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与专项规划。负责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发展、价格总水平调控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措施。负责提出全县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的建议。受县人民政府委托负责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
(二)负责研究全县宏观经济运行、总量平衡、经济安全和总体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提出宏观调控措施建议。负责协调解决全县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
(三)负责汇总全县社会资金总体运行情况,综合分析财政、金融的执行效果,会同有关部门完善宏观调控协调机制,协调推进产业、创业等投资基金的发展。
(四)负责研究全县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重大问题。负责组织拟订全县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专项改革之间的衔接。
(五)负责拟订全县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意见及措施,统筹安排县级财政性建设资金和投资项目,编制下达政府投资年度计划。负责规划全县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备案跨行业、跨领域和涉及综合、平衡重大布局的重大建设项目、外资项目、境外投资项目。负责研究提出全县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以及结构优化的目标和建议,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引导民间投资方向。负责研究提出县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组织开展重大建设项目稽察,负责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实施的指导、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
(六)负责贯彻实施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全县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负责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负责拟定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规划,研究提出新型工业化和产业集群发展的意见措施。负责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高新技术产业、服务业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实施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宏观指导,协调解决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七)负责贯彻落实国家西部开发、中部崛起、长江经济带开发建设的政策措施。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以工代赈规划和计划。负责参与研究拟订全县城镇化发展战略和意见措施,制定开发区发展规划,组织重大投资项目的实施,统筹协调区域合作,承担县对口支援有关工作。
(八)承担全县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平衡计划并监督执行,根据全县经济运行情况对计划进行调整。负责拟订重要战略物资储备规划,负责组织收储、动用、轮换和管理等工作。牵头负责全县物流发展工作,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协调物流业发展重大布局。
(九)负责全县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相互衔接,组织拟订全县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贯彻执行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拟订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研究提出全县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意见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参与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
(十)负责研究分析全县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问题,负责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发展循环经济、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措施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生态文明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节能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办法。负责组织拟订全县应对气候变化战略、规划和措施并协调实施。
(十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价格政策,研究拟订全县重大价格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监测、分析全县市场价格形势,组织实施全县价格总水平调控,依法组织价格听证会和价格专家论证,运用价格杠杆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负责价格调节基金的征收、管理、使用工作。负责拟订全县商品价格、服务价格及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定价目录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制定和调整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商品、服务价格,参与审批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负责管理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依法强制使用或指定配套销售的商品和服务价格,规范中介组织的收费行为。负责依法对重大自然灾害和特殊时期实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负责指导全县价格监督工作,组织实施价格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商品、服务价格和各类收费中的违法行为,协助上级价格监督检查部门调查价格垄断行为,指导全县价格行政复议并按规定受理复议案件。负责指导价格公示、价格自律、价格诚信、价格信息等价格服务工作,推行明码标价。负责依法组织对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商品、服务价格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成本监审工作。负责涉案物价格鉴证工作,指导中介机构的价格鉴证、价格评估工作。
(十二)牵头整合建设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指导和协调全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监督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十三)按机构改革的总体要求,负责对下属单位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和人员编制配备等提出调整完善意见,报机构编制部门明确。
(十四)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决算单位构成
江华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为全额拨款的正科级行政单位,内设办公室(政工股),综合规划改革股(社会发展股),法规股(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固定资产投资股,农村经济股,工交能源股(县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价格调控、收费管理股(县价格调节基金管理办公室),价格管理股。归口管理县以工代赈办公室、湘西开发办公室、县重点项目办公室、县价格监督检查局、县价格认证中心等科室。
第二部分 单位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2017年收入支出决算总表(附后)
二、收入决算表(附后)
三、支出决算表(附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附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附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附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附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附后)
第三部分 单位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财政拨款决算总收入7043.4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7021.42万元,上年结转22.06万元,比上年增加2.8%。总支出7043.48万元,其中本年支出7038.56万元,年末结转4.92万元,比上年增加3.4%。
(二)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
2017年本年收入7021.42元。即财政拨款收入7021.42万元。
(三)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本年总支出7038.56万元中,基本支出464.33万元,占本年支出的6.6%。项目支出6574.23万元,占本年支出的93.4%。
(四)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总收入7043.48万元,即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021.42万元,上年结余22.06万元。财政拨款总支出7043.48万元,即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038.56万元,年末结转4.92万元。
(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支出7038.56万元,本年支出比上年增加3.4%。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96.18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7021.42万元的7.07%;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60万元,占本年支出的0.85%,节能环保支出550万元,占本年支出的7.83%;农林水支出5345.10万元,占本年支出的76.12%;商业服务业等支出560万元,占本年支出的7.97%;住房保障支出27.27万元,占本年支出的0.38%。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决算数7021.42万元,比年初预算数440.63万元增加6580.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决算数464.33万元,比年初预算数305.24万元增加159.09万元;项目支出决算数6547.23万元,比年初预算数30万元增加6544.23万元。与年初预算安排的差额主要是上年结余结转和年中追加预算安排的支出。其中主要追加项目是: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和退休费提标、绩效考核奖励、2017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津补贴提标、农林水项目支出、节能环保项目支出、商业服务业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具体到项级科目的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496.18万元,与年初预算安排的差额,为年中追加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和退休费提标、绩效考核奖励、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津补贴提标。
(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其他文物(项)支出决算60万元,年初没有安排预算,为年终追加的行政事业费用。
(3)节能环保支出(类)风沙荒漠治理(款)其他风沙荒漠治理(项)支出决算550万元,年初没有安排预算,为年终追加的行政事业费用。
(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其他农业(项)支出决算100万元,扶贫(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支出年初预算4965.10万元,扶贫(款)其他扶贫(项)支出280万元,年初没有安排预算,为年终追加的行政事业费用。
(5)商业服务等支出(类)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款)其他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项)支出决算560万元,年初没有安排预算,为年终追加的行政事业费用。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27.27万元,年初预算安排27.27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基本支出464.33万元,占本年支出的6.6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245.5万元,占基本支出464.33万元的的52.87%,日常公用经费218.8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7.13%。
(七)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29.62万元,与年初预算29.62万元持平,与上年29.62万元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7.02万元,与年初预算17.02万元持平,较上年度无增加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12.61万元,与年初预算12.61万元持平,较上年度无增加减少。三公经费持平主要是我单位严格加强三公经费管理,按规定严控三公经费支出。2017年没有购置新车,并对车辆维修、加油、保险严格管理。规范公务接待管理,实行归口统一管理,先审批后安排,并明确接待地点和接待标准。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本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公务用车支出全部为运行维护方面支出,年末车辆保有量1台。公务接待支出相关的公务接待213批次,2800人次。
(八)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
(九)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2017年度本单位绩效管理完成项目指标20万元。即涉案物价格鉴证评估经费20万元,主要项目是涉案物价格鉴证评估,全年完成指标数量120件;持续性效益是:为公安机关定罪量刑提供依据;社会效益是:为公安机关公正执法、打击犯罪、促进社会稳定提供保障。
(十)其他重要事项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本部门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8.83万元,比上年64.56万元增加238.9%。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后原物价局与发改委合并,直接增加了机关运行费用。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政府采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0万元,实际货物采购支出12.53万元,主要是办公设备电脑、空调采购等支出10.54万元,服务费用支出1.99万元。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7年12 月31 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均为一般公务用车,通用设备价值101.45万元,专用设备价值129.16万元。
第四部分 名称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公”经费: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江华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2018年8月29日






公安机关备案号:431129020000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