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桥市乡人民政府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桥市乡人民政府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桥市乡人民政府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称解释
第一部分 桥市乡人民政府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乡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节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县级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6)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我乡由政府办、乡财政所、文教体广电事物中心、社会保障和社会救助事务中心、工交安监药监建设环保事务中心、农业综合技术推广事务中心、水利站、公共卫生事务中心以及11个行政村(塘湾村、日光村、将军冲村、桥市村、镇忠营村、猴山村、新石村、大鱼塘村、野猪桥村、上木源村、塘家源村)。
第二部分 桥市乡人民政府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公开表格附后)
第三部分 桥市乡人民政府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本年收入683.59万元,比上年度收入减少34.33万元,减少原因是上年结余48.06万元;支出731.66万元,比上年度支出增加13.74万元,增加原因主要是人员经费的增加。2017年财政收支平衡。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服务财政拨款收入312.02万元,占总收入的45.64%;
2、公共安全财政拨款收入2万元,占总收入的0.29%;
3、文化体育与传媒财政拨款收入12.67万元,占总收入的1.85%;
4、社会保障和就业财政拨收入25.32万元,占总收入的3.7%;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财政拨款收入25.87万元,占总收入的3.78%;
6、农林水财政拨款收入276.79万元,占总收入的40.49%;
8、住房保障财政拨款收入28.92万元,占总收的4.23%。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38.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1.19万元,项目支出7万元)占总支出的46.22%;
2、公共安全支出2万元,占总支出的0.27%;
3、文化体育与传媒基本支出12.67万元,占总支出的1.73%;
4、社会保障和就业基本支出25.32万元,占总支出的3.46%;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基本支出25.87万元,占总支出的3.54%;
6、节能环保支出4.47万元,占总支出的0.61%;
7、农林水支出293.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1.41万元,项目支出181.76万元),占总支出的40.07%;
8、交通运输支出1.05万元,占总支出的0.14%;
9、住房保障财基本支出28.92万元,占总收的3.9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本年收入683.59万元,比上年度收入减少34.33万元。其主要变动在:一般公共服务收入增加62.81万元,主要是因为人员经费的增加;新增公共安全收入2万元,是因为新增武装工作经费;文化体育与传媒增加0.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增加4.33万元,主要是人员变动增加及抚恤金的减少;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增加0.94万元;节能环保收入减少31.98万元,主要原因是无节能环保项目;城乡社区收入减少5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城乡社区项目;农林水收入减少71.06万元,主要是村级组织服务专项经费及活动场所维修经费的减少。
2017年本年支出731.66万元,比上年增加61.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115.15万元,主要是因为人员经费支出的增加及上年结余的省级少数民族文化专项支出;公共安全支出增加2万元,是因为新增武装工作经费;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4.33万元,主要是人员变动增加及抚恤金的减少。节能环保支出减少23.04万元,主要是因为无节能环保项目;城乡社区支出减少5万元,主要是无城乡社区项目;农林水减少38.31万元,主要是村级组织服务专项经费及活动场所维修经费的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本年支出数731.66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00%,与上年决算数比较增加61.8万元,增加9.22%。变动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的增加,节能环保支出的减少,农林水支出的减少。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决算结构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支出731.66万元,占总支出的10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本年支出决算数731.66万元,比年初预算数474.18万元增加54.3%。其中基本支出决算数537.38万元,比年初预算数308.14万元增加74.39%;项目支出决算数194.28万元,比年初预算数166.04万元增加17.01%。与年初预算安排的差额主要是上年结余结转支出年中追加预算安排的支出。
具体到项级科目的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129.45万元,年初没有安排预算,为年中追加的人员经费及上年结余的省级少数民族文化专项支出。
(2)公共安全支出(类)武装警察(款)内卫(项)支出决算2万元,主要为上年结余的武装工作经费。
(3)节能环保支出(类)能源节约利用(款)能源节约利用(项)支出决算4.47万元,年初无预算安排,主要为上年结余的大鱼塘香业园经费。
(4)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生产发展(项)支出决算75.22万元,年初无预算安排,主要是2017年粮食生产发展资金。
(5)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支出决算1.1万元,年初无预算安排,主要为上年结余的乡镇贫困人口工作经费支出。
(6)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支出决算14.62万元,年初无预算安排,主要为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助的增加。
(7)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村道路建设(项)支出决算1.04万元,年初无预算安排,主要为上年结余的农村道路建设。
(8)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0.66万元,年初无预算安排,主要为上年结余的水毁水烟路复建资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工资福利支出382.2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的71.1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7.8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的20.07%;商品和服务支出44.1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的8.21%;其他资本性支出3.1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的0.59%。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2017年“三公”经费5.42万,其中因公出国(境)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99万元,公务接待费3.43万元。与年初预算数无增减变动。与2016年决算数5.71万元相比下降5%。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金额为0元,人数为0人;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及购置情况,没有新增购置车辆,保持原有的2台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费用支出1.99万元,主要是用于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3.43万元,接待56批次,接待人数500人,没有违反上级招待标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
九、关于2017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无。
十、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本部门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4.13万元,比2016 年减少15.77 万元,降低26.33%。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减少1.79万元;印刷费减少0.11万元,手续费减少0.05万元,水费减少0.2万元,电费减少0.19万元,差旅费减少0.07万元,维修费减少12.04万元,会议费0.11万元,培训费减少0.25万元,公务接待费减少0.18万元,专用材料费减少0.9万元,工会经费增加0.14万元,福利费减少0.0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0.11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本部门2017 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5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5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 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 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公”经费: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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