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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华瑶族自治县水利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 发布时间:2018-08-29 09:36
  • 来源: 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作者:江华瑶族自治县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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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江华瑶族自治县水利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江华瑶族自治县水利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江华瑶族自治县水利局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关于2017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江华瑶族自治县水利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负责保障全县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拟订全县水利战略规划,起草规范性文件,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的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按规定制订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和县财政性资金的安排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县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国家、省、市及县水利建设投资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

2、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县和跨乡镇的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开展水能资源普查和调查评价。负责全县重要流域、区域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水资源论证、防洪论证制度,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3、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拟订重要江河的水功能区划并监督实施,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建议,负责河道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核报批工作,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城市规划区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

4、负责防治水旱灾害,承担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挥全县防汛抗旱工作,编制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水利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全县水文工作。

5、负责全县水能资源开发利用的统一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水能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水能资源开发利用权有偿取得工作。

6、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的有关规定,编制全县节约用水规划,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7、组织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组织指导江河、水库及河口、滩涂的治理和开发,负责河道管理工作,指导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或跨乡镇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及运行管理。

8、负责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有关重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核报批、监督实施及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指导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负责水土保持规费征收制度的实施。

9、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导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水电电气化和小水电代燃料工作。

10、指导全县水利行业的国有资产监管工作,负责对水利资金的使用和局属系统国有资产的监管工作,指导水利经济和水利风景区建设与管理工作。

11、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仲裁跨乡镇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的安全监管,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12、开展水利科技和外事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相关工作,指导和监督实施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承担水利统计工作,指导全县水利队伍建设,指导全县水利信息化工作。

13、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江华瑶族自治县水利局为独立核算的行政单位,属一级预算单位。根据编委核定,我局内设4个股室,所属事业单位9个事业单位。

第二部分江华瑶族自治县水利局2017年部门决算表

(公开表格附后)

第三部分江华瑶族自治县水利局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总收入7656.42万元。比上年增加35.32%。总支出6892.38万元,比上年增加42.14%。收入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脱贫攻坚工作需要,扶贫村水利工程建设资金投入加大。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本年收入6847.3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847.36万元,占总收入的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本年支出6892.3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6892.38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总收入7656.42万元,比上年增加35.32%,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总支出6892.38万元,比上年增加42.14%,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收入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脱贫攻坚工作需要,扶贫村水利工程建设资金投入加大。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本年支出6892.38万元,比上年增加42.14%。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脱贫攻坚工作需要,扶贫村水利工程建设资金投入加大,项目支出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节能环保支出683.3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6892.38万元的9.91%;农林水支出6175.9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的89.61%;住房保障支出32.7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的0.48%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本年支出决算数6892.38万元,比年初预算数6891.92万元增加0.01%。其中基本支出决算数707.52万元,比年初预算数707.06万元减少0.07%。项目支出决算数6184.86万元,比年初预算数6184.86万元无增减。与年初预算安排的差额主要是政策性因素,日常公用经费略有增加。

具体到项级科目的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37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是年中追加的退休人员房屋修缮费。

2、节能环保(类)自然生态保护(款)生态保护(项)。年初预算为122.34万元,支出决算为122.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节能环保(类)可再生能源(款)可再生能源(项)。年初预算为561万元,支出决算为5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农林水(类)水利(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674.4万元,支出决算为67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5、农林水(类)水利(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102.8万元,支出决算为10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6、农林水(类)水利(款)水利工程建设(项)。年初预算为4705.58万元,支出决算为4705.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7、农林水(类)水利(款)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年初预算为559.15万元,支出决算为559.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8、农林水(类)水利(款)防汛(项)。年初预算为100万元,支出决算为1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9、农林水(类)水利(款)农田水利(项)。年初预算为5万元,支出决算为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0、农林水(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5万元,支出决算为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1、农林水(类)扶贫(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年初预算为4万元,支出决算为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2、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32.76万元,支出决算为32.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基本支出707.52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0.27%。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443.7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占基本支出707.52万元的62.71%;日常公用经费263.8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办公设备购置,占基本支出的37.29%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18.41万元,比年初预算18.41万元无增减,比上年18.43万元减少0.1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无支出,年初未作预算,上年无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99万元,比年初预算5.99万元无增减,比上年6万元减少0.17%;公务接待费支出12.42万元,比年初预算12.42万元无增减,比上年12.43万元减少0.08%。三公经费支出下降主要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年无公务出国(境)支出。本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公务用车支出全部为运行维护方面支出,年末车辆保有量2台。与公务接待支出相关的公务接待211批次,2071人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

九、关于2017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按照湘财绩[2017]6号文件要求,我局对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开展了自评,并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了绩效评价报告。绩效评价报告结果显示,我局在预算配置、预算执行、预算管理等方面较好地支持了水利中心工作发展。2017年,面对严峻复杂的经济形势,我局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及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努力克服经济下行压力加大、支柱财源减收等多重不利因素影响,全力支持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继续保持了水利事业发展总体平稳,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的成绩。

十、其他重要事项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本部门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63.81万元,比上年76.41万元增加245%。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支付上年未完事项款;二是水利项目较往年增多,咨询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等项目管理费用大幅增加。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本部门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万元,其中:无政府采购货物支出、无政府采购工程支出、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万元。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7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均为一般公务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4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公”经费: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江华瑶族自治县水利局2017年决算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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