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江华瑶族自治县民政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江华瑶族自治县民政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二、收入决算公开表
三、支出决算公开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公开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开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江华瑶族自治县民政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2017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
第四部分 名称解释
第一部分 江华瑶族自治县民政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依法对全县性社团、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统称民间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监察,指导和监督县(区)民间组织的登记管理工作。
(二)依法指导落实城乡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和社区建设方针、政策,指导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全县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推动城乡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三)负责全县优待抚恤工作,监督落实各类优抚对象优待、抚恤、补助标准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亡抚恤标准;负责评残、追烈和烈士褒扬报批工作;指导全县优抚事业单位标准化建设工作。
(四)负责全县退役士兵、复员干部、军队离退休干部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和安置工作,指导军休服务管理机构的建设管理、服务保障,指导全县退役士兵培训和就业工作。
(五)负责组织、协调全县救灾工作,组织指导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建设,负责组织核查并统一发布灾情,管理、分配中央和省以及市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组织、指导救灾捐赠,承担县减灾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六)拟定社会救助规划,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全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五保供养、生活无着人员救助工作。
(七)承担全县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工作,承办乡(镇)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更名和界线变更及政府驻地迁移的报批工作,指导各乡(镇)地名标志和门牌的设置与管理工作。
(八)拟定落实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和社会福利机构管理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管理福利彩票公益金,协调落实相关社会福利企业扶持政策,组织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组织、指导社会捐赠工作,指导老年人、孤儿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权益保障工作。
(九)监督落实婚姻、殡葬管理和儿童收养政策,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承办涉港、澳、台居民婚姻登记,承办涉港、澳、台、华侨儿童收养登记,指导全县婚姻、殡葬、收养、救助服务机构的管理工作。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定社会工作发展规划和职业规范,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一)承担各类民政信息建设和管理工作。
(十二)承担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2017年度部门算编报范围的单位共一个,即一级部门预算单位1个(县民政局本级),县民政局部门构成情况:办公室、政工股、规财股、救灾救济股、优抚股、基政股地名办、社会事务股救助站、低收入家庭中心社会救助股、医疗救助股、特困供养股、光荣院、慈善办、募委办、婚姻登记处。人员编制83人,车辆编制1台。实有人数52人,退休人员27人,借调4人。
第二部分 江华瑶族自治县民政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公开表格附后
第三部分 江华瑶族自治县民政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2017年总收入19231.7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6391.12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2840.67万元。
(二)2017年总支出19231.79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7739.79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492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本年收入16391.12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本年支出17739.79万元中,基本支出1475.94万元,占本年支出的8.32%,项目支出16263.85万元,占本年支出的91.68%。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2017年财政拨款总收入19231.7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288.6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02.48万元,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840.67万元。
(二)2017年财政拨款总支出19231.7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352.2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7.57万元,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492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财政拨款本年支出17352.22万元,占本年支出的97.82%。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财政拨款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373.1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7352.22万元的94.3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2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的5.33%;农林水支出2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的0.14%;住房保障支出30.1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的0.17%。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本年支出决算数17352.22万元,比年初预算数19131.89万元减少1779.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决算数1475.94万元,比年初预算数1475.96万元减少0.02万元;项目支出决算数15876.28万元,比年初预算数17655.93万元减少1779.65万元。
具体支出决算明细如下:(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 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1433.27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13.92万元;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项)支出决算138.89万元;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0.91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支出决算11.65万元,伤残抚恤(项)支出决算1772万元;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项)支出决算29.30万元;义务兵优待(项)支出决算322.20万元;其他优抚支出(项)支出决算3067.37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退役士兵安置(项)支出决算58.70万元,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项)支出决算26.09万元。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项)支出决算108万元,老年福利(项)支出决算110.46万元;其他社会福利支出(项)支出决算513.76万元;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支出决算505.37万元。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款)地方自然灾害生活补助(项)支出决算16万元,自然灾害灾后重建补助(项)支出决算46万元。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支出决算1047万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支出决算5016万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临时救助支出(项)支出决算690万元,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项)支出决算81.87万元。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特困人员供养(款)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支出(项)支出决算48.87万元,农村五保供养支出(项)支出决算1261.47万元;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生活救助(款) 其他农村生活救助(项)支出决算13.01万元。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支出决算41万元。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21013(款) 2101301(项)支出决算763万元。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21014(款) 2101401(项)支出决算162万元。
(14)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支出决算7万元,生产发展(项)支出决算17万元。
(1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30.11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75.9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7352.22万元的8.5%。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1088.68万元,占基本支出1475.94万元的73.76%,日常公用经费387.2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6.24%。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65.19万元,比上年72.76万元减少10.41%。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51万元,比上年12.60万元减少0.77%;公务接待费支出52.68万元,比上年60.16万元减少12.43%。三公经费支出减少的原因主要是我局较好的落实了文件要求,进行公车改革,厉行节约,严格三公经费支出的审核把关和规范三公经费支出程序。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2017年公务接待578批次5302人次。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2.51万元,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政府资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02.48万元,政府性资金预算财政支出387.57万元。
九、关于2017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根据永财预函[2017]7号文件精神,及时下达我县2017年市级抗洪救灾资金40万元,此次下拨专项项目资金主要用于灾民生活等紧急救助。
(二)项目绩效自评结果、重点绩效评价结果。项目资金及时下达各乡镇,高效迅速完成灾民生活等紧急救助,得到了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
十、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本部门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87.26 万元,比2016 年增加175.71万元,增长83.06%。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本部门2017 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11.9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7.6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4.33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7 年12 月31 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办公用房1050平方米。
第四部分 名称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公”经费: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江华瑶族自治县民政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公安机关备案号:431129020000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