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县人大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县人大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县人大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称解释
第一部分 县人大机关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监督工作
1.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并提出审议意见。
2.开展执法检查。突出抓好人民群众重点关注的法律、法规执法检查。配合省、市人大常委会开展执法检查和立法调研。
3.代表视察。组织部分省、市、县人大代表对移民安置、易地搬迁扶贫、精准扶贫、危房改造和美丽乡村建设、小康建设、生态旅游、温氏养殖、水果基地建设等工作进行视察。
4.开展“四行”专项活动。继续开展“环保世纪行”、“农产品质量安全行”、“农民健康行”与“民族团结进步行”活动。
5.依法做好信访工作,继续开展信访约访活动,加强法律监督,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
6.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对全县乡镇人大主席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业务培训,推动备案审查工作深入开展。
7. 加强人大常委会任命工作人员任后监督管理。听取县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县人大常委会及“一府两院”工作人员述职,并由常委会组成人员进行满意度测评。
8.开展工作审议。
(二)重大事项决定工作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依法治国”的精神,针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将县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方面的重大事项,纳入常委会讨论、审议和决定的范围,按照《江华瑶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关于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
(三)人事任免工作
1.依法任免人大常委会和“一府两院”工作人员。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按照法定程序,依法任免县人大常委会、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2.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健全和完善县人大常委会任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制度。
(四)民族立法工作
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少数民族自治县人大的立法权,并发挥好这一重要职权,为实现民族区域自治,促进民族地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作出积极贡献。年内完成《江华瑶族自治县生态保护条例》的起草、修订工作。
(五)代表工作
主动引导和服务人大代表依法行使职权,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全面建成小康江华中的重要作用。
1.积极开展代表活动。围绕县委中心工作,精心组织代表就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题调研和集中视察等活动。继续邀请乡镇人大主席、县人大代表列席县人大常委会议,邀请部分县人大代表全程参加执法检查、专项工作审议等活动。
2.健全和完善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选民的“双联”制度。
3.认真办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把办理代表建议、意见与服务代表履职更有效地结合起来,着力提高建议、意见的办结率和反映突出问题的解决率。强化重点督办、对口督办和跟踪督办,开展办理单位与代表“面对面”活动,认真总结办理经验,增强办理工作实效。
4.认真开展代表培训工作。举办人大代表培训班,提高代表履职能力,组织人大代表开展革命传统教育。
5.加强代表管理。严格考核代表履职情况,建立健全代表向选民述职制度。
(六)中心工作
1.扎实开展精准扶贫工作。确保常委会领导和机关干部职工联系的贫困村和贫困户如期脱贫。
2.继续做好涔天河库区移民搬迁安置工作。
3.确保完成招商引资、财源建设、重点项目建设等各项工作任务。
4.认真做好文明劝导及县委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江华瑶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为独立核算的行政单位,属一级预算单位。根据编委核定,县人大机关内设有7个工作委员会和2个专门委员会,分别是县人大办公室、联络工委、内务司法工委、民族工委、教科文卫工委、环城工委、农业工委和财经专门委员会、法制专门委员会。现有在职公务员36人,其中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8人;工勤人员4人;大学生见习生3人;离退休干部29人。
第二部分 县人大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公开表格附后)
第三部分 县人大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县人大机关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总收入772.9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745.88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27.03万元。比上年降低了1.57%。总支出745.91万元,比上年降低1.62%。
二、关于县人大机关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本年收入745.8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45.88万元,占总收入的100%,其他收入(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
三、关于县人大机关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本年支出745.91万元中,财政拨款支出745.91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00%。
四、关于县人大机关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总收入772.91万元,比上年下降1.57%,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总支出745.91万元,比上年下降1.62%,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五、关于县人大机关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财政拨款本年支出745.91万元,比上年下降1.62%。
2、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财政拨款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99.3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745.91万元的93.7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0万元,占本年支出的2.68%;住房保障支出26.6万元,占本年支出的3.57%。
3、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本年支出决算数745.91万元,比年初预算数656.9万元增加13.55%。其中基本支出决算数608.91万元,比年初预算数499.7万元增加21.86%;项目支出决算数137万元,比年初预算数157.2万元减少了12.85%。
具体到项级科目的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行政支行(项)支出决算582.31万元,年初预算安排431.02万元,完成预算135.1% 。增加部分主要是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平台建设经费、绩效考核奖励、省综治先进县奖励等。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会议(项)支出决算117万元,年初预算安排137.2万元,完成预算85.28%。未完成部分主要是一方面优先使用上年结余资金保障了部分该项目支出,另一方面,年底召开的人代会跨年度暂未结算。
(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款)文化产业发展专项支出(项)支出决算20万元,年初无预算安排,为年中追加的江华工作《人民之友》宣传费。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26.6万元,年初预算安排26.6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关于县人大机关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基本支出608.91万元,占本年支出的81.63%。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390.05万元,占基本支出608.91万元的64.06%,日常公用经费218.8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5.94%。
七、关于县人大机关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46.7万元,比年初预算47.36万元减少1.39%,比上年减少7.0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比年初预算没有增减,比上年也没有增减;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1.6万元,比年初预算32万元减少1.25%,比上年减少8.57%;公务接待费支出15.1万元,比年初预算15.36万元减少1.69%,比上年减少0.85%。三公经费支出下降不明显的主要原因是,我机关2016年至2017年度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严控三公经费支出,支出已达到较低水平。公务出国(境)费用近年来均为0,没有公务出国(境)情况。2017年没有购置新车,并对车辆维修、加油、保险严格管理。规范公务接待管理,实行归口统一管理,先审批后安排,并明确接待地点和接待标准。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与公务出国费支出相关的支出为0。本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公务用车支出全部为运行维护方面支出,年末车辆保有量2台。与公务接待支出相关的公务接待208批次,2206人次。
八、关于县人大机关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
九、关于2017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要求,县人大对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进行了自评。绩效评价结果显示,县人大常委会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依法行使职权,在作出决定决议、监督计划预算执行、代表专题询问、食品安全调研、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民族立法工作等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完成了2017年工作要点目标任务。
十、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本部门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8.86 万元,比2016 年增加35.98 万元,增长19.67%。主要原因是:一是县人大联系两个扶贫村,扶贫工作任务重,下乡差旅费等开支增加;二是启动了乡镇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平台的建设工作,2017年拨付到部分乡镇约10万的建设开支;三是在省人大杂志《人民之友》进行了江华工作专刊宣传,宣传费用有所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本部门2017 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2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29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7 年12 月31 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均为一般公务用车。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公”经费: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县人大决算公开表






公安机关备案号:431129020000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