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华瑶族自治县园林建设管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 江华瑶族自治县园林建设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江华瑶族自治县园林建设管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江华瑶族自治县园林建设管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决算 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江华县园林建设管理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园林绿化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文件。
2、参与编制园林绿化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具体组织实施。
3、编报县城园林绿化建设管理资金年度计划,并参与资金使用的监管。
4、根据授权参与全县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中的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的监管,负责全县工程建设项目的附属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和占用城市绿地的初审。
5、负责对全县各单位的附属绿地建设的技术指导,参与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中园林绿化工程、道路绿化工程、公园绿地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
6、负责县城公园绿地、道路绿地、防护绿地和风景林地的绿化建设、维护和管护工作,协助主管部门查处权限内全县违反园林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违法行为。
7、根据授权负责园林县城城镇创建的有关具体工作和园林式单位、小区的检查、验收及评选工作。
8、负责县城城市雕塑的管理和维护。
9、负责全县风景园林建设项目招商引资的具体工作,开展城市园林科研,推广园林科研成果,开展园林对外交流。
10、负责全县园林绿化养护管理监督考核工作。
11、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江华县园林建设管理局部门机构设置和人员、车辆编制情况以及增减变动情况:园林建设管理局内设5个职能股(室):1.办公室;2.政工股;3.建设股;4.管理股;5.养护股(挂广场公园管理股牌子)。核定事业编制人员30名,现有在职人员28人,退休人员15人。工作用车6台(其中3台为园林绿化洒水车,2台皮卡车和1台工具车)。
第二部分 江华瑶族自治县园林建设管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公开表格附后)
第三部分江华瑶族自治县园林建设管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总收入1399.63万元,比上年增长213.64%。总支出1399.63万元,比上年增长213.64%。
二、收入决算情况
2017年本年度收入1399.63万元,财政拨款收入853.15万元,占总收入60.96%,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46.48万元,占总收入39.04%。
三、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本年支出1399.63万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5.72万元,占总支出13.27%,项目支出1213.91万元,占总支出86.7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总收入1399.63万元,比上年增加215.18%;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46.48万元,比上年增加82.65%;2017年度财政拨款总支出1399.63万元,比上年增加213.64%;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46.48万元,比上年增加82.65%,因2017年是我县国家级园林县城的验收年,县城的公园、公共绿地需提质改造(包括滨江风光带示范点改造;瑶都大道沿线黄土裸露边坡的处理;高速连接线、江华大道两旁播种草花;各公园制作标识牌、绿线界碑制作,创园宣传牌制作;破硬建绿;公园园路增加乔木形成林荫、边坡进行处理、各类绿地缺失的补植;县城内古树名木的维护和挂牌建档;规划展示馆周边绿化建成;瑶都大道最南端绿化带地被小苗、江华大道龙华财富广场绿化带、污水处理厂门口沿路种植小苗等边角死角绿化;创建国家园林县城验收时进行鲜花装扮;创国家园林县城宣传—花卉、苗木免费发放活动;新建公共绿地的增花增景等等)所需项目费用收入和支出较上年度相应增加。
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支出853.15万元,占本年支出60.96%,比上年增加480.14%,主要是为了创建国家园林县城公共绿地提质改造的项目费用支出。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城乡社区支出472.0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53.15万元的55.33%;农林水支出368.5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53.15万元的43.20%;住房保障支出12.5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53.15万元的1.47%。
3、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支出决算数853.15万元,比年初预算数165.88万元增加了414.32%,其中基本支出决算数185.72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数165.88万元增加11.96%,主要是人员经费、移民经费增加;项目支出决算数667.43万元,2017年年初未安排项目支出,项目费用支出增加主要是追加了创建国家园林县城所需的创园经费、江华县创建国家园林县城技术服务费、县城城景游一体化规划编制费、公园、绿地养护费及提质改造的费用。
具体到项级科目情况:(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小城镇基础设施(项)350万元;(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122.04万元;(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行政运行(项)51.15万元;(4)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一般行政管理事物(项)317.43万元;(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12.53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基本支出185.72万元,占本年支出的21.77%,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166.8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9.82%,日常公用经费18.90万元占基本支出10.18%。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三公”经费总额为6.21万元,与2017年年初预算持平,与上年6.21万元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04万元,与年初预算3.04万元持平,与2016年决算3.04万元持平,公务接待费支出3.17万元,与年初预算数3.17万元持平,与2016年决算数3.17万元持平。我局应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严格按照公车运行相关规定及公务接待要求执行开支,严控三公经费支出。(“三公”经费总额及分项与年初预算比较并说明增减变动原因)。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具体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支出团组数及人数为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为3.0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为3.04万元),公务用车保有量5台、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60次、接待人数约480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46.48万元,支出546.48万元,2016年度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99.20万元,支出299.20万元,增加的原因主要是2017年江华县创建国家园林县城的验收年,县城公园、绿地提质改造项目费用相应增加。
九、关于2017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 、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7年本部门严格按照要求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制定绩效目标、工作方案、考核办法。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提升管理水平和工作质量,贯彻落实生态文明建设,国家园林县城创建,落实城市绿荫行动要求,提升城市园林绿化植物景观多样性、观赏性、生态性,不断学习加强园林绿化管养水平,推动园林绿化事业更好、更快的发展。
(二)、项目绩效自评结果、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滨江公园改造,落实了省政府绿荫行动和促进草花等地被植物在园林工程中的运用;“花卉苗木免费发放”活动,促进了全民参与,为成功创建国家园林县城起到积极的宣传作用;公共绿地的提质改造(破硬建绿、停车场加乔木建成生态停车场、公园园路增加乔木形成林、边坡进行处理、各类绿地缺失的补植等);县城内古树名木的维护、县城公园界碑安放;公园绿地应急避难广告牌制作安装;规划展示馆周边绿化等切实贯彻落实了生态文明建设,为国家园林县城创建打下了更坚实的基础。
十、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本部门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90万元,比上年27.39万元减少8.49万元,降低31.00%。主要原因是印刷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较上年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数61.6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9.9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1.67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17年12月31日止,本部门共有车辆6台,其中园林绿化洒水车3台,皮卡车2台,五菱生产工具车1台。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公”经费: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国库取数(2017年度公开数表格)江华瑶族自治县园林建设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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