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华瑶族自治县园林建设管理局2016年度
部门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 江华瑶族自治县园林建设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江华瑶族自治县园林建设管理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江华瑶族自治县园林建设管理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江华瑶族自治县委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江华瑶族自治县县人民政府机构设置、职能职责变化及部分单位机构级别调整的通知知(江发[2015]22号)和《中共江华瑶族自治县委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江华瑶族自治县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江发[2015]23号)精神,县园林建设管理局的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园林绿化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文件。
2、参与编制园林绿化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具体组织实施。
3、编报县城园林绿化建设管理资金年度计划,并参与资金使用的监管。
4、根据授权参与全县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中的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的监管,负责全县工程建设项目的附属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和占用城市绿地的初审。
5、负责对全县各单位的附属绿地建设的技术指导,参与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中园林绿化工程、道路绿化工程、公园绿地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
6、负责县城公园绿地、道路绿地、防护绿地和风景林地的绿化建设、维护和管护工作,协助主管部门查处权限内全县违反园林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违法行为。
7、根据授权负责园林县城城镇创建的有关具体工作和园林式单位、小区的检查、验收及评选工作。
8、负责县城城市雕塑的管理和维护。
9、负责全县风景园林建设项目招商引资的具体工作,开展城市园林科研,推广园林科研成果,开展园林对外交流。
10、负责全县园林绿化养护管理监督考核工作。
11、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县园林建设管理局基本情况
部门机构设置和人员、车辆编制情况以及增减变动情况:园林建设管理局内设5个职能股(室):1.办公室;2.政工股;3.园林绿化建设股;4.园林绿化管理股;5.园林绿化养护股(挂广场公园管理股牌子)。核定事业编制人员30名,现有在职人员22人,退休人员15人。工作用车6台(其中3台为园林绿化洒水车,2台皮卡车和1台工具车)。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江华瑶族自治县园林建设管理局为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属一级预算单位,无二级单位。
二、江华瑶族自治县园林建设管理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公开表格附后)
三、江华瑶族自治县园林建设管理局2016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总收入446.26万元,比上年增长203.66%。总支出446.26万元,比上年增长208.23%。
(二)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
2016年本年度收入444.0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44.08万元(其中包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299.20万元,占总收入67.05%)年初结转合结余2.18万元。
(三)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本年支出446.26万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7.06万元,占本年支出的32.95%,项目支出299.20万元,占本年支出的67.05%。
(四)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总收入446.26万元,比上年增加203.66%,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99.20万元;财政拨款总支出446.26万元,比上年增加203.66%,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9.20万元 。
(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支出144.88万元,比上年增加17.05%,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财政拨款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城乡社区支出136.05万元占基本支出147.06万元的92.51%,住房和城乡社区支出11.01万元占基本支出147.06万元的7.49%。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本年支出决算数147.06万元,比年初预算数147.00万元增加0.04%,和年初预算数基本持平。
(六)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本年基本支出147.06万元,占本年支出的32.95%,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119.67万元,占基本支出147.06万元的81.37%,日常公用经费27.3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8.63%。
(七)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6.2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为3.04万元,公务接待费为3.17万元;因公出国(境)费为0.00万元;2016年年初三公经费预算为6.21万元,和2015年三公经费支出基本持平。我局应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对车辆维修、加油、保险严格管理,规范公务接待管理。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2016年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为0,本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费用支出,公务用车运行支出全部为运行维护方面支出(我局主要是生产工具用车),年末车辆保有量4台,与公务接待支出相关的公务接待200批次,400人次。
(八)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99.20万元(项目建设收入),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9.20万元(项目建设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江华瑶族自治县园林建设管理局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7.39万元,比上年23.42万元增加16.95%,,主要原因是印刷费、电费、差旅费等费用增长较多。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江华瑶族自治县园林建设管理局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6.3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1.3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5万元。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止2016年12月31日,江华瑶族自治县园林建设管理局共有车辆4台,均为生产工具车、绿化洒水车。
4、预算绩效情况说明。2016年江华瑶族自治县园林建设管理局在工作中明确绩效评价管理目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强化资金使用效益意识;提升管理水平和工作质量,贯彻落实生态文明建设、国家园林县城建设,贯彻落实城市绿荫行动要求,提升城市园林绿化植物景观多样性、观赏性、生态性,推动城市园林绿化增量提质、促进城市人居环境改善,加强园林绿化管养水平,推动园林绿化事业更好、更快发展。
四、名称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公”经费: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公安机关备案号:431129020000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