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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华瑶族自治县水利局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
  • 发布时间:2017-09-20 17:51
  • 来源: 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作者:江华瑶族自治县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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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华瑶族自治县水利局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江华瑶族自治县水利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江华瑶族自治县水利局2016年度部分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江华瑶族自治县水利局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负责保障全县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拟订全县水利战略规划,起草规范性文件,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的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按规定制订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和县财政性资金的安排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县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国家、省、市及县水利建设投资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

2、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县和跨乡镇的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开展水能资源普查和调查评价。负责全县重要流域、区域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水资源论证、防洪论证制度,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3、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拟订重要江河的水功能区划并监督实施,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建议,负责河道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核报批工作,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城市规划区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

4、负责防治水旱灾害,承担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挥全县防汛抗旱工作,编制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水利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全县水文工作。

5、负责全县水能资源开发利用的统一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水能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水能资源开发利用权有偿取得工作。

6、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的有关规定,编制全县节约用水规划,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7、组织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组织指导江河、水库及河口、滩涂的治理和开发,负责河道管理工作,指导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或跨乡镇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及运行管理。

8、负责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有关重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核报批、监督实施及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指导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负责水土保持规费征收制度的实施。

9、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导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水电电气化和小水电代燃料工作。

10、指导全县水利行业的国有资产监管工作,负责对水利资金的使用和局属系统国有资产的监管工作,指导水利经济和水利风景区建设与管理工作。

11、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仲裁跨乡镇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的安全监管,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12、开展水利科技和外事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相关工作,指导和监督实施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承担水利统计工作,指导全县水利队伍建设,指导全县水利信息化工作。

13、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江华瑶族自治县水利局为独立核算的行政单位,属一级预算单位。根据编委核定,我局内设4个股室,所属事业单位9个事业单位。

二、江华瑶族自治县水利局2016年部门决算表

(公开表格附后)

三、江华瑶族自治县水利局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总收入5657.91万元。比上年减少25.65%。总支出4848.85万元,比上年减少24.57万元。

(二)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

2016年本年收入4475.7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475.70万元,占总收入的100%。

(三)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本年支出4848.85万元中,财政拨款支出4848.85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00%。

(四)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总收入5657.91万元,比上年减少25.65%,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总支出4848.85万元,比上年减少24.31%,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1、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财政拨款本年支出4848.85万元,比上年减少24.31%。

2、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财政拨款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农林水支出4818.7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4848.85万元的99.38%;住房保障支出30.09万元,占本年支出的0.62%。

3、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本年支出决算数4848.85万元,比年初预算数5657.91万元减少14.30%。其中基本支出决算数533.11万元,比年初预算数598.65万元减少10.95%。项目支出决算数4315.74万元,比年初预算数5059.26万元减少14.70%。与年初预算安排的差额主要是政策性因素,项目支出比往年减少。

(六)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基本支出533.11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0.99%。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456.70万元,占基本支出533.11万元的85.67%,日常公用经费76.4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4.33%。

(七)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18.43万元,比年初预算45万元减少59.04%,比上年18.44万元减少0.0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无支出,年初未作预算,上年无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00万元,比年初预算20万元减少70%,比上年6万元无增减;公务接待费支出12.43万元,比年初预算25万元减少50.28%,比上年12.44万元减少0.08%。三公经费支出下降主要是我局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严控三公经费支出。2016年没有购置新车,并对车辆维修、加油、保险严格管理。规范公务接待管理,实行归口统一管理,先审批后安排,并明确接待地点和接待标准。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本年无公务出国(境)支出。本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公务用车支出全部为运行维护方面支出,年末车辆保有量4台。与公务接待支出相关的公务接待371批次,3781人次。

(八)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情况

2016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本部门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33.11万元,比上年404.46万元增加31.81%。主要原因一是在职人员基本工资调资,工资福利支出增加;二是水利项目逐年增多,项目结算审计中介业务增多,造成劳务费增加。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本部门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54.9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8.6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8.3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7.9万元。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均为一般公务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4台(套)。

4、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按照湘财绩[2017]6号文件要求,我局对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开展了自评,并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了绩效评价报告。绩效评价报告结果显示,我局在预算配置、预算执行、预算管理等方面较好地支持了水利中心工作发展。2016年,面对严峻复杂的经济形势,我局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及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努力克服经济下行压力加大、支柱财源减收等多重不利因素影响,全力支持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继续保持了水利事业发展总体平稳,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的成绩。

四、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公”经费: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江华瑶族自治县水利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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