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部门职能职责:
(一)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有关党史工作、编修地方志工作的方针、政策及县委、县政府有关规定;规划、拟定和组织全县的党史研究、地方志编修工作。 (二)征集、整理中共江华地方史资料,研究中共江华地方史,总结历史经验,提供历史借鉴;编写江华地方党史、党史大事记、组织史、党委工作年鉴;编纂出版党史书刊,老同志回忆录;编写主要党史人物传记。 (三)运用党史、地方志资料和党史、地方志研究成果,开展各种形式的党史、地情宣传教育,努力发挥党史资政育人和地方志资治、教化、存史的社会功能;参与和组织重大党史事件、重要党史人物的纪念活动。 (四)组织全县党史联络工作和指导、督查县直部门、乡镇场党史、地方志的业务工作,审核党史专题、党史书籍,组织对各乡镇场、各部门专业志稿的评审、验收、出版、评奖;负责县党史联络组的日常工作;为离退休老同志做好党史服务工作。 (五)负责组织编修县志、部门志、乡镇场志、厂矿志书工作。 (六)收集、整理、研究江华地方文献和县情资料,编辑出版《江华年鉴》。 (七)承办省委党史研究室、省地方志编委、市委、市人民政府和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内设综合室,机关行政编制为6名。现有干部5名。退休人员4人。遗属抚养4人。 三、2015年部门收入预算收支情况: (一)收入预算情况:2015年预算拨款54.8万元。 (二)支出预算安排情况:2015年预算拨款支出54.8万元。 1、工资福利支出22.3万元。其中在职人员工资20.5万元,社会保障缴费1.8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及党史征集、方志征集、党史联络三项业务费共13.5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支出19万元。包括遗属抚养2万元、住房公积金2.4万元、离退休费14.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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