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华瑶族自治县森林公安局接该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移交的案件,查处了一起涉嫌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案,伍某和何某二人均被该县森林公安机关采取了强制措施。
今年7月下旬,江华瑶族自治县沱江镇伍某在某加油站路旁用小型货车装载、销售无检疫证明牛肉,被群众举报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经初查:该牛肉系伍某从邻县江永松柏乡何某处购买的病牛。经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湖南有限公司检验,该销售牛肉中的磺胺类(总量)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为不合格,伍某行为涉嫌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随后,案件被移送县森林公安机关查处。
该县森林公安机关通过案件侦查得知:7月21日,江永县松柏乡何某家中一头病牛死亡。为减少损失,何某打电话给江华沱江镇伍某,委托他将病亡的死牛卖掉。伍某当日中午驾驶货车来到江永县松柏乡何某家。在明知该牛因病死亡的情况下,伍某将死牛放血剥皮,在没进行相关检疫的情况下,将病牛肉拖到江华县城沱江一家加油站路旁进行销售。当天共销售病亡牛肉55斤,得款1100元。何某、伍某的行为涉嫌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二人被江华森林公安局刑事立案调查后,等待的将是国家法律的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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