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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4300000001/2024-00012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社会工作部 | 发文日期: | |
名称: | |||
文号 : |
公 示
为贯彻省市有关工作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县城市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根据县委组织部《关于加强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有关规定,经白牙市镇党委民主考察,县委社会工作部资格审核,并报县委组织部、县委政法委审批同意,下列一名社区网格员符合转隶社区工作者的条件,特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将予以正式转隶。若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向东安县委社会工作部反映,联系电话:0746-4237137。
附符合转隶社区工作者条件的一名社区网格员名单: 符合转隶社区工作者条件的网格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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