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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批边督边改)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第一轮向永州市转办的群众信访
  • 2018-12-08 20:43
  • 来源: 永州市环境保护局
  • 发布机构:永州市政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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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第一轮向永州市转办群众信访举报件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

(第三十二批    2018121日转办)

第三十二批转办我市信访件7件,调查核实、处理和整改情况如下: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X430000201811300047

永州市永立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排污不达标,废气直排,扬尘扰民,相关部门督促整改后未见效果。

永州市零陵区

大气

经区科经委、环保局、接履桥街道调查核实,该举报情况不属实。1、公司的原料主要有石灰、水泥、河砂等,石灰和水泥运入厂内,直接卸入专用的料仓内备用,而河沙则堆放在厂棚内,按要求做好了“三防”措施,厂内每天安排人员进行清扫,废料都堆放在厂棚内,并没有露天堆放,厂区及道路定期清扫洒水;“扬尘扰民”问题不属实。该企业有一台6蒸吨的锅炉,使用燃煤为燃料,废气经麻石除尘、碱、石灰脱硫后排入外环境,企业经第三方检测机构监测,锅炉废气的排放浓度达标;生产中的蒸压养护工序会产生少量废水,经隔油处理后全部用于搅拌工序,除尘脱硫产生的废水,经沉淀后循环利用,不存在工业废水直排情况。“该厂排污不达标,废气直排”问题不属实。

不属实

处理情况:

整改情况:

2

X430000201811300024

1、全区40多个锰矿自5月以来全部被叫停整改,一直到现在没有一个点能再生产,政府各部门验收意见不一,有一刀切的嫌疑;2、有个别锰矿开采点夜间进行非法偷洗和非法烧结。

永州市零陵区

,大气,其他污染

2018122日起,经区矿管办、区国土资源分局、区环保局、区安监局等单位调查核实,该举报情况属实,其中反映“全区40多个锰矿自5月以来全部被叫停整改,一直到现在没有一个点能再生产,政府各部门验收意见不一,有一刀切的嫌疑”问题不属实,长冲、东湘桥、辉卓三家公司因采矿手续到期自行停产,区锰业公司内部自查,要求其下属42个工区停机整改;反映“有个别锰矿开采点夜间进行非法偷洗”问题不属实,零陵区对非法采洗矿“零容忍”,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从严打击,2018918日起又开展了为期2个月的矿山整治行动,非法开采现象得到了有效遏制;反映“有个别点进行非法烧结”问题属实,由于烧结工艺简单,年初行情暴涨,个别非法分子铤而走险,零陵区于3月起开展了专项整治行动,对排查出的烧结点全部取缔,由于面广、线长、点多,监管难度极大,土法烧结极易“死灰复燃”。

属实

处理情况:按照《关于2018年零陵区锰矿区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继续推进矿区环境整治,督促各采矿企业整改到位。           整改情况:今后,零陵区将严格按照“合法化、规范化、标准化”要求,对整改到位的企业和工区,每成熟一个,验收一个,复产一个。同时,根据《零陵区土法烧结场专项整治方案》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对非法烧结行为的巡查监管,做到发现一起,处理一起,绝不手软,防止死灰复燃。

3

X430000201811300009

鑫聚源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无有效污防设施,废气未经处理直排。曾多次向相关部门反映未果。

永州市零陵区

大气

经区科经委、环保局、接履桥街道调查核实,该举报情况属实。1.公司201487日,取得批复(永环评[2014]66号),没有完成 “三同时”竣工验收。“无有效污防设施,”问题不属实。2、该企业有一台6蒸吨的锅炉,使用燃煤为燃料,废气经除尘脱硫后排入外环境。“废气未经处理直排”问题不属实。3.1130日,零陵区接到第一次群众投诉件后,下午立即组织科经委、环保局、邮亭圩镇政府企业进行实地调查处理,对存在的问题下达了相关执法书,要求立即进行整改。“曾多次向相关部门反映未果”问题不属实。

属实

处理情况:针对企业没有按照环评要求做好,污染防治设施不到位的情况,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零环责改字[2018]163号),要求企业限期整改到位,并按要求完成“三同时”验收。

整改情况:

4

X430000201811300001

山川村页岩砖厂就地开挖,造成水土流失,生产废气、废水未处理直排,垃圾直接倾倒至田地。

永州市祁阳县

生态,,大气,土壤

    122日至123日,祁阳县环保局、县国土局、县水利局等单位相关人员到现场联合调查核实,该信访举报件反映的问题不属实。具体核实情况如下:
    1
、经核实,祁阳县山川页岩砖厂有限公司已按要求对采矿区、堆置区进行了临时覆盖和拦挡,对工程措施的排水沟进行了清淤,配套建设了沉砂沉淀池,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2、现场调查时,该公司在生产,双碱脱硫除尘设施正常运行,脱硫除尘废水循环利用不外排;该公司破碎和筛分工段都未生产,破碎和筛分工段共用一套除尘设施,筛分处、破碎处和传输带都采取了密闭措施;雨水经过厂区堆料处流入该公司修建废水淀淀池,经沉淀后外排;3、对该公司周围进行了察看,未发现有垃圾直接倾倒至田地。

不属实

处理情况:督促企业保持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妥善处理好与周边群众的关系。
整改情况:

5

D430000201811300063

曼谷峰景小区一楼客串烧烤店,油烟未经处理,直接引到下水道,油烟扰民。

永州市
冷水滩区

大气

    2018121日,梅湾城管大队、环保局、梅湾街道联合执法,对客串烧烤店现场检查。经核实,该举报情况属实,其中反映“油烟未经处理”、“油烟扰民”不属实,“直接引到下水道”属实。具体核实情况如下:
   
经核实,该店已安装24台油烟净化器,8月份进行了油烟检测,检测结果达标。该店门口下水道堵塞导致该店排烟产生较大异味,影响周边居民通行。

属实

   处理情况:区城管执法局责令店主清洗油烟净化器,进行油烟检测,确保油烟达标排放。
   
整改情况:
该店已对下水道进行了疏通,现下水道排水正常;并清洗了油烟净化器。124日晚,店主联系检测公司进行了油烟检测,检测结果达标。

6

D430000201811300039

马鞍岭村鑫聚源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没有环评验收;锅炉废气直排;原材料及成品裸露堆放,扬尘扰民;废水直排,污染水源;废渣乱堆放在农田旁边;

永州市零陵区

水,大气,土壤

经区科经委、环保局、接履桥街道调查核实,该举报情况属实。1、公司已取得环评批复,没有完成 “三同时”竣工验收。“没有环评验收”问题属实。2、该企业有一台6蒸吨的锅炉,使用燃煤为燃料,废气经除尘脱硫后排入外环境,现场核查企业时未见锅炉烟气浓烟滚滚和刺鼻的味道。“锅炉废气直排”问题不属实。3、公司的原料主要有石灰、水泥、河砂等,石灰和水泥运入厂内,直接卸入专用的料仓内,部分河砂及成品则堆放在没有搭建厂棚的场地上,厂区内进行了水泥硬化,但厂区的道路没有及时进行清扫,在车辆运输过程会有扬尘产生。“原材料及成品露裸堆放场,扬尘扰民”问题属实。4、企业生产中的蒸压养护工序会产生少量废水,经隔油处理后全部用于搅拌工序,不存在工业废水渗漏地下的情况;厂内的雨污分离不完善,只是厂区部分未经沉淀处理的雨水流入外环境。“废水渗漏地下,污染水源”问题不属实。5、厂内的废渣没有按要求入棚,堆放在厂区旁边,且厂子旁边也没有农田“废渣乱堆放在农田旁边”问题不属实。

属实

处理情况:针对企业没有按照环评要求做好,污染防治设施不到位的情况,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零环责改字[2018]163号),要求企业限期整改到位,并按要求完成“三同时”验收。

整改情况:

7

D430000201811300060

乡发铺乡小云村马劲坳的化工黑作坊,污水不定期直排,严重污染当地水源,导致鱼类、农作物死亡。

永州市宁远县水市镇东瓜村

    2018121日至5日,经县科经、林业、国土、发改、环保、安监、水利、住建、农委、畜牧等部门和水市镇政府联合调查核实,该举报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其中,反映“污水不定期直排”部分属实,反映“严重污染当地水源,导致鱼类、农作物死亡”不属实。
   
具体核实情况如下:1、经核实,所反映企业为宁远县湘闽电解厂(原企业名称为宁远湘宁电解厂),位于水市镇东瓜村,主要生产经营高氯酸钾。办理营业执照、安全许可证、环评审批及备案手续,未进行环保“三同时”验收;未办理取水许可手续,存在非法占地违法行为。2、经核实,企业生产废水循环利用,未发现直排,但冷却水通过雨水沟排出;冷却水在冷管封闭运行,只起冷却作用,未与生产所用溶液接触,排除的冷却水不是污水;企业脱水工序、加料房、加料口、出料口未设置吸尘、除尘处理设施,存在生产过程中未采取集中收集措施,减少、控制粉尘排放的环境违法行为。3、经核实,周边无饮用水源保护区、河水未见明显的污染现象。与在周边种菜的村民实地交谈,其反映用河里的水种出来的菜无异常情况,未发现鱼类异常死亡的情况。

属实

处理情况1.县水利局对该厂未办理取水许可证的违法行为依法立案查处,于1129日下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并责令限期办理。
2.
县国土局对该厂非法占地行为立案查处,并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3.县环保局对该企业在生产过程中未采取集中收集措施,减少、控制粉尘的排放环境违法行为,依法立案处罚,并责令整改。
整改情况:县水利、国土、环保根据各自工作职责对该厂存在的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并责令整改。现企业正按要求积极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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