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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文日期: 2026-05-11
名称: 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市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166号建议的答复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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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市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166号建议的答复意见
2026-05-11           来源: 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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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有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行村庄规划建设理事会机制助力乡村振兴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村庄规划是乡村振兴的基础性工作,村民自治是规划落地见效的关键保障。您提出推行村庄规划建设理事会机制,精准契合我市农村规划建设实际,针对性、操作性强,对提升规划科学性、民主性、执行力具有重要指导意义,我局完全采纳并全力推进落实。

    近年来,我市在祁阳市丁庙湾村探索建立村庄规划建设理事会模式,得到市政府、省自然资源厅充分肯定,并在全市村庄规划建设管理培训班现场推广,为全市面上推开积累了成熟经验。下一步,我局将以您的建议为抓手,重点抓好四项工作。

    一是健全理事会组织管理体系。指导各县市区以村“两委”为核心,吸纳老党员、老干部、人大代表、退役军人、建筑工匠、村民代表等组建村庄规划建设理事会,由村党支部书记担任理事长,建立“村—片—组—信息员”四级联动监管机制,明确巡查、制止、上报、处置闭环流程,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格局。

    二是完善民主规划决策机制。全面推行村民全程参与规划编制、实施、监督,通过屋场会、村村响、微信群、张榜公示等方式广泛征求意见,严格落实“无规划不审批、无规划不建设、动土必报告”制度,推动从“替民做主”向“让民做主”转变。

    三是强化乡村规划人才支撑。培育本地建筑工匠、乡土能人,搭建规划政策与成果共享平台,鼓励专业人才下乡服务,为村庄规划建设管理提供技术保障与智力支持。

    四是加强推广应用与督导考核。将理事会机制运行情况纳入乡村建设评价、耕地保护和规划实施考核,定期组织观摩交流、总结提升,推动该模式在全市规范落地、常态长效,以高质量村庄规划助力乡村全面振兴。

    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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