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11000019/2024-10087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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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伦发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高质量发展蓝山县花岗岩石材产业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推动矿山资源整合,实现产业高质量发展
对于“把蓝山县花岗岩石材产业纳入永州市重要资源基地建设范畴”的建议,经衔接市发改委,我市目前暂无“重要资源基地建设”的说法和计划。饰面用花岗岩在全省范围内是限制出让的矿产资源,但在我市是优势矿产资源,我局一直将蓝山县花岗岩矿的开采作为一项重要工作进行稳步推进。
(一)推动矿山资源整合。为实现蓝山县饰面石材产业绿色发展,发展蓝山县饰面石材产业,在当地政府多次引导、充分调解和不违背规划设置数量和相关政策法规的情况下,蓝山县自然资源部门根据客观实际调整两处《永州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中拟定的被整合矿山名单。一是“湖南省蓝山县幼江矿区饰面用花岗岩矿(拟整合大桥瑶族乡牛塘花岗岩饰面石材矿、石金山花岗岩饰面石材矿)”调整为“湖南省蓝山县幼江矿区饰面用花岗岩矿(拟整合汇源瑶族乡白竹山花岗岩饰面石材矿)”;二是“湖南省蓝山县下坪矿区饰面用花岗岩矿(拟整合汇源瑶族乡白竹山花岗岩饰面石材矿、荆竹瑶族乡豆坪岭花岗岩饰面石材矿)”调整为“湖南省蓝山县下坪矿区饰面用花岗岩矿(拟整合荆竹瑶族乡豆坪岭花岗岩饰面石材矿)”。此次调整整合矿山的主体未发生变化,保留的矿山区块符合《永州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设置要求,被整合矿山之间根据意愿均已签订整合协议,完成实质整合工作,可顺利推动蓝山县饰面用花岗岩矿的发展。
(二)产业化建设开发优势明显。产业方面,蓝山县已规划石材产业园一处,投资10亿元,一期占地面积500亩,解决500人就业问题,年缴纳税收5000万元以上。上述青布矿区和下坪矿区等2个矿区开展地质勘查立项工作,有利于推动蓝山县饰面用花岗岩石材整合整顿整治工作,有利于促进蓝山县打造饰面用花岗岩石材品牌。
二、科学制定矿权投放计划,持续落实矿山用地保障
对于“协调省、市主管职能部门,给予整合开发更多的政策指导,支持蓝山县花岗岩矿权投放和用地审批”的建议,我局积极向省级汇报,并协调相关部门,科学制定矿权投放计划,持续落实矿山用地保障。
(一)科学制定饰面用花岗岩矿开发计划。秉持“整合一个,投放一个”的原则,根据《湖南省蓝山县饰面用花岗岩矿矿业发展实施方案》要求,实施矿山摸底核查、开展矿山综合评估及加快矿山综合整治等相关工作。具体方式为,一是保留扩界区块内所有整合矿山评估相关费用作为出让前期费用,保留扩界矿山公开出让处置;二是在整合完成前,对规划区块内矿权如有资源量的矿山办理采矿权延续,以支持产业发展;三是立即组织开展矿权出让前期工作,其中,青布矿区和下坪矿区已于2023年8月25日前按《湖南省蓝山县饰面用花岗岩矿矿业发展实施方案》的要求,完成对上述2个矿区所涉共7宗现有饰面用花岗岩矿采矿权的实质整合工作。
(二)持续强化矿山用地保障。矿山新增建设用地项目面积较大,需使用增减挂钩指标或矿山腾退指标予以保障。我局将严格按照《湖南省采矿项目用地管理指导意见(试行)》文件精神,加强采矿项目用地管理,推进“净矿”出让。同时,积极探索跨资源(“土地+矿产”)、跨层级(“采矿权+采矿用地”)等自然资源资产组合供应,对亟需相关政策支持的项目或基于本地区资源禀赋和发展需求,适合开展组合供应的潜在项目,上报省自然资源厅自然资源资产组合供应征集范围,争取省级实地指导。
三、争取省级文件指导,落实财政政策支持
对于“退出矿权涉及的剩余出让收益退返或补偿,请求市级财政予以配套支持”的建议,我局衔接财政部门并核实相关法规和政策指导文件,具体如下:
根据《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的通知》(财综〔2023〕10号)中第三章第二十六条“已上缴中央和地方财政的矿业权出让收益、 矿业权价款,因误缴、误收、政策性关闭、重大自然灾害以及非矿业权人自身原因需要办理退库的,从‘矿业权出让收益’科目下,按入库时中央与地方分成比例进行退库。中央分成的矿业权出让收益、矿业权价款退还工作由财政部各地监管局负责,地方分成部分退还工作由省级财政部门、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办法由省级财政部门、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确定”的文件精神和《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自然资源厅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关于明确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湘财综〔2023〕19号)第四点“关于缴款和退库:地方分成部分退还工作由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负责,具体办法由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另行确定”文件要求,矿权出让收益退返或补偿须由省级财政、自然资源部门确定,市级无相关职权。
根据以上相关规定,蓝山县辖区符合政策性关闭退出且已按要求进行了闭坑的矿山,我局将按程序向上级主管部门行文,请求按入库时中央与地方分成比例进行退库。
四、部门联动强化舆情管控,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对于“支持加强石材产业开发有关的舆情引导、预判和管控”的建议,我局衔接市委网信办等机构平台,重点狠抓网络舆情的引导、预判和管控工作,加强全网巡查监测,及时发现涉花岗岩石材产业敏感信息,积极协调联动相关部门,依法查处网上的违法行为,有效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具体工作情况如下:
(一)加强涉网敏感信息的监测。一是对蓝山县花岗岩石材产业发展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矿山整合、废石处理、植被破坏、水土流失、粉尘污染等敏感度高、涉及人员多的重点领域,开展舆情风险点分析研判,并进行专题监测。二是突出对社交媒体特别是抖音、快手、微博等舆论主阵地的监看,确保对涉花岗岩石材产业发展的苗头性、倾向性和行动性敏感信息第一时间监看、转办和处置。
(二)加强多部门间的协调联动。积极联动网信办、生态环境等部门,统筹值班力量,畅通信息共享渠道,互通网络舆情信息,全力维护我市高质量发展蓝山县花岗岩石材产业发展的网上安宁。市网信部门对监测到的敏感信息第一时间转属地处置反馈,并转相关部门进行关注,不断夯实舆情应对的扁平化应急指挥体系。对网上重大敏感舆情信息,通过每日“涉永舆情专报”呈送市政府各部门分管领导和市委主要领导亲自调度,为舆情处置把向定航。
(三)依法查处网上的违法行为。市委网信办组织全市各级网信力量全力开展“清朗·优化营商网络环境一整治涉企侵权信息乱象”“清朗·优化营商网络环境保护企业合法权益”等专项行动,聚焦侵犯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的网络信息内容乱象,依法查处侵害企业、企业家合法权益的网站平台和账号,重点整治无事实依据凭空抹黑诋毁企业和企业家形象声誉、炮制传播虚假不实信息、敲诈勒索谋取非法利益、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和恶意炒作涉企公开信息等问题,为企业聚精会神干事业、心无旁骛谋发展营造良好的网络氛围。
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