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4311000019/2025-11571 | 分类: | |
| 发文机关: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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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湖南省宁远县永兴石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矿山生态保护修复方案》评审结果的公示
根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建和生产矿山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的通知》(湘自资办发[2021]39号)等有关规定,矿业权人委托湖南省地质勘探院有限公司编制了《湖南省宁远县永兴石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矿山生态保护修复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永州市自然资源事务中心组织专家组对该《方案》进行了评审。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任何单位、个人对该评审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通过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我局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反映情况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将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联系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0746-8333832
电子邮箱:w8333832@163.com
附件:
湖南省宁远县永兴石场建筑石料用灰岩(方解石)矿生态修复保护方案
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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