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11000019/2025-11013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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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零陵区坦塘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蓝山县华辉采石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矿山生态保护修复方案》的公示
根据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建和生产矿山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的通知》(湘自资办发〔2021〕39号)等有关文件要求,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市自然资源事务中心、技术专家、零陵区自然资源局、蓝山县自然资源局、矿山企业和编制单位对《永州市零陵区坦塘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矿山生态保护修复方案》《蓝山县华辉采石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矿山生态保护修复方案》进行了评审。现将专家评审通过的《矿山生态保护修复方案》及专家评审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个人对公示方案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与永州市自然资源事务中心生态修复部联系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0746-8368976
电子邮箱:w8333832@163.com
附件:1.1零陵区坦塘生态保护修复方案(脱密版) 1零陵区坦塘评审意见书
2.2蓝山县华辉生态保护修复方案(脱密稿) 2蓝山县华辉生态修复方案评审意见书
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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