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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4311000019/2022-05825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发文日期: | |
名称: | |||
文号 : |
(左智宇、尹腊梅、曹宏发)补发证不动产登记事项公示
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左智宇、尹腊梅、曹宏发因保管不善原因,将产权证书遗失,现申请补发证登记。
遗失的产权证记载的权利人: 左智宇、尹腊梅、曹宏发
遗失的产权证记载的坐落: 冷水滩区梓塘开发区黄甸路
遗失的产权证书证号: 永(冷)国用(2012)第000303号
上述产权证的权利人左智宇、尹腊梅、曹宏发在公证处办理了授权委托公证,公证书字号为:(2011)永潇证字第2743号,委托叶满元办理房产过户、土地分户等相关手续,叶满元在我机构签署了《不动权证书遗失声明》和《遗失说明具结保证书》,声明了上述产权证书作废。
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之规定,对该申请进行审查并予以公告。
如对该申请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并颁发《不动产权证书》。
特此公告。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永州市经开区长丰大道与零陵南路交汇处经开区政务中心。
联系电话:0746—8327885
永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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