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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4311000019/2022-05822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发文日期: | |
名称: | |||
文号 : |
(周艮山)补发证不动产登记事项公示(证明)
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 周艮山因 保管不善 原因,将《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现申请补发证登记。
遗失的登记证明记载的权利人:周艮山
遗失的登记证明记载的坐落:春江路与湖塘路交汇处博诚春江壹号11号楼502
遗失的登记证明证号: 417001607
上述登记证明的权利人在我机构签署了《不动权登记证明遗失声明》和《遗失说明具结保证书》,声明上述《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之规定,对该申请进行审查并予以公告。
如对该申请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并颁发《不动产登记证明》。
特此公告。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永州市冷水滩区永州大道与迎宾路交汇处市政务中心。
联系电话:0746—8327862
永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11月10日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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