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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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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土地储备中心
永州市土地储备中心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直属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成立于2002年2月,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8名,设主任1名(高配副处),副主任2名。2019年机构改革编制调整为12名,其他机构编制事项维持原定不变。
服务宗旨:
盘活存量土地资产,优化土地资源配置。节约和合理利用土地,为增强政府土地供给和宏观调控服务。
业务范围:
受市人民政府的委托,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领导下,接受市土地储备委员会的监管,代表政府土地一级市场进行绝对垄断,实施收购、收回、征用,并做好储备土地出让的前期工作。
主要职责:
1、根据市土地储备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土地储备计划,具体负责实施土地储备的各项工作;
2、代表政府实施政府优先收购权;经营和管理市政府依法收回的违法用地、闲置土地及无主地,并纳入储备土地范围;
3、对收购储备土地运行资金测算、补偿、招商洽谈以及做好投放市场的前期准备工作,通过发行土地储备专项债等形式从金融机构取得土地收购资金,并对该资金的使用进行管理。
联系电话:0746-8373237
联系地址:永州市冷水滩区湘永路267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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