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11240007/2024-00095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发文日期: | |
名称: | |||
文号 : |
1.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机关日常运转,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政务公开、督查督办、政务协调、安全保密、新闻宣传工作;承担政务信息管理工作;负责人大代表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负责局机关治安保卫工作和后勤工作;负责党组织建设、班子建设和人事管理及干部培训工作;负责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和干部统计工作,管理所属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机构编制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指导所属单位的人事、劳动工资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文明创建工作;拟订全县退役军人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退役军人管理保障基础设施建设标准意见,指导和监督全县退役军人事业资金管理,承担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和退役军人事务系统信息化建设、统计等工作。
2.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股
主要职责:组织落实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组织开展政策调研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承担全县退役军人思想政治、舆论宣传、总结表彰、荣誉奖励和信访工作,配合做好指导退役军人党建工作,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承担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承担全县烈士褒扬、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拟订军人公墓建设规划、管理维护等政策措施并指导实施,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烈士申报有关工作,
指导开展英雄烈士纪念活动。
3.移交安置和就业创业股
主要职责:拟订全县计划分配的军队转业干部、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年度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县直、省直和中央在道单位计划安置有关工作。拟订全县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就业创业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就业创业促进和教育培训等工作,指导开展有关中介服务工作,组织协调落实退役军人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4.拥军优抚股
主要职责:承担协调指导全县拥军优属工作,指导做好地方支持军队相关工作,承担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协调落实退役军人医疗保障工作,拟订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优抚保障机构以及军供保障机构的规划政策措施并指导实施。负责全县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工作;协调指导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下属事业单位职责:
1.道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协调落实就业创业、优抚帮扶、权益保障、数据信息采集等有关政策措施,组织实施退役军人适应性培训和职业教育、技能培训;协助做好本级辖区内单位退役军人组织关系、行政关系、供给关系转接和档案移交,退役军人党员摸排登记等工作,协助基层党组织做好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协助做好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来访接待、信访办理、网上信访和电话信访,上级领导、部门交办信访事项,落实信访事项首办责任,依法及时就地化解矛盾问题,开展心理疏导、法律服务等工作;搭建政策咨询、沟通联系、学习交流等活动场所,多渠道筹措资金,针对性、常态化开展精准帮扶援助、化解矛盾和思想稳定工作;全面摸清、动态掌握、及时报告有关政策落实、工作开展,以及辖区内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思想状况、家庭生活情况;负责入户宣讲、送立功喜报、悬挂光荣牌、走访慰问等工作。
2.道县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
主要职责:负责移交地方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生活待遇保障和服务管理工作,
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管理军休保障单位。
3.道县光荣院
主要职责:负责收养和管理孤老烈属、孤老伤残军人,孤老复员军人;提供生活起居、文化娱乐、康复训练、医疗
保健等服务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