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4311240007/2025-00458 | 分类: | |
| 发文机关: | 道县四马桥镇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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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马桥镇政府内设机构名称、职能
1、党政综合办公室
负责党政机关的日常事务管理工作,做好上传下达,承上启下,内外联系,综合协调等工作。起草或审核以镇党委、政府名义行文的文件、材料,组织信息报送。负责文件收发、传递、文书档案管理、印章管理及保密。负责交通工具、通信设备、公共财物的管理。完成上级领导机关和本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点:公租楼101
时 间:上午8:00-上午12:00(全年);11月至6月下午2:30-5:30,7月-10月下午3:00-6:00
负责人 :蒋颖
2、党建办公室
承担基层党组织建设,村级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工作,协助党委做好党建日常工作。负责起草本级党建工作计划、总结,撰写党建相关材料,推广经验,总结教训。负责村(社区)干部、党建联络员和123村级后备干部的考核、考察、培养和培训工作。负责党费收缴管理、党员信息采集、整理和统计,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等工作。负责召开本级党建工作例会,汇总每周工作完成情况及下周工作安排,督促村级落实党建任务,提升基层党建工作水平。负责本级民主生活会、“双述双评”、谈心谈话、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等党内生活的谋划、组织和总结工作,指导下级基层党组织开展“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暨民主评议党员、“周五主题党日”等党内政治生活。负责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平台的使用、维护及汇报工作。负责村级综合服务平台的日常管理和智慧党建系统的使用、维护工作。
办公地点:文化站二楼
时 间:上午8:00-上午12:00(全年);11月至6月下午2:30-5:30,7月-10月下午3:00-6:00
负责人 :杨顺来
3、综治办公室
承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维稳、禁毒、反邪教、国防动员教育、民兵预备役等工作。协助镇人民政府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负责社区矫正。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镇人民政府交办的维护社会稳定的有关工作。
办公地点:文化站2楼
时 间:上午8:00-上午12:00(全年);11月至6月下午2:30-5:30,7月-10月下午3:00-6:00
负责人 :李清保
4、乡村振兴办公室
组织协调审定扶贫项目,管理信贷扶贫、贷款扶贫、科技扶贫,重点村,安居温饱村建设和水电路基础设施等扶贫开发。组织区级机关、单位,民主党派、社会团体,开展挂钩帮带扶贫,帮助进行开发性的生产建设。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指导帮助贫困村、重点扶持村,因地制宜确定发展经济的路子,制定扶贫规划和实施方案。配合民政部门做好救灾扶贫,优先扶持农村有生产能力残疾人解决温饱。
办公地点:公租楼210
时 间:上午8:00-上午12:00(全年);11月至6月下午2:30-5:30,7月-10月下午3:00-6:00
负责人 :唐千惠
5、民政服务大厅
宣传人社法律、法规和政策,社会保险经办服务,主要有城镇职工养老、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养老、医疗保险,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以及工伤、失业、生育保险。农村劳动力资源调查及转移培训就业,城镇就业失业登记,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调解劳动、人事争议。
办公地点:文化站一楼办事大厅
时 间:上午8:00-上午12:00(全年);11月至6月下午2:30-5:30,7月-10月下午3:00-6:00
负责人 :黄玉华、蒋颖
6、镇财政所
贯彻国家财政法律、法规,落实国家支农、惠农政策;编制和执行镇预算,镇财政性资金及财政财务收支及资产管理,收取和管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村组集体财务、资产的监督和管理,代理村级会计核算;管理镇、村级债权债务;负责农民负担、企业负担的监督管理,发放各项政策性补贴,监督各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确保基层政权和基层组织的正常运转。
办公地点:公租楼201
时 间:上午8:00-上午12:00(全年);11月至6月下午2:30-5:30,7月-10月下午3:00-6:00
负责人 :熊青松
7、卫生和计划生育办公室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宣传咨询、人员培训和药具发放。为辖区内育龄群众提供优质的计生服务,保障计生政策的有力实施。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等有关规定,负责全镇的计划生育管理,办理有关计划生育证件,提供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生殖保健服务,对流动人口进行计划生育管理,协助征收计划生育社会抚养费等。
办公地点:公租楼204
时 间:上午8:00-上午12:00(全年);11月至6月下午2:30-5:30,7月-10月下午3:00-6:00
负责人 :裴德彬
8、镇纪委监委
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国家法律、法规;协助镇党委政府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探讨研究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意见建议;监督检查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政策的决定、命令的贯彻执行情况。负责检查和处理管辖区内党的组织、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国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的案件。受理党员的申诉和群众对党员的检举控告,国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服行政处分的申诉和对监察对象的单位、个人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对党员、国家干部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政纪教育。经常了解并向党委、政府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反映党员、国家干部遵纪守法、勤政廉政情况。承办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镇党委政府办交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点:司法所一楼
时 间:上午8:00-上午12:00(全年);11月至6月下午2:30-5:30,7月-10月下午3:00-6:00
负责人 :周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