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4311240007/2025-01208 | 分类: | |
| 发文机关: | 道县农业农村局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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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全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提高能源利用率,改善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根据《道县2025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案》,对全县从事农作物秸秆利用的服务组织和机构给予一定补助。本项目补助对象为提供农作物秸秆利用的主体,是依法在工商管理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在我县区域范围内具有一定服务能力、在群众中有良好的信誉、可提供有效稳定农作物秸秆利用服务组织和机构,包括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公司、集体经济组织、协会等多种形式的市场主体。补助服务环节为秸秆低茬收割粉碎还田作业、秸秆低茬收割打捆离田作业、秸秆收储、秸秆利用(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燃料化、原料化)等环节。现面向社会公开择优选择农作物秸秆利用服务主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应有一定的秸秆综合利用、收储经验;
2.拥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技术、农业机械和设备以及其它能力;
3.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其所提供的服务质量和价格受到服务对象的认可和好评;
4.能够接受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督,按要求向行业监管部门提供真实有效的电子监测数据或其他佐证材料;
5.服务主体需先提供服务,后申请补助,本县范围外开展的服务不享受补助;
6.申报作业补贴的主体需安装北斗系统。
二、自愿申报
按照服务主体自愿申报的原则,向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报送相关材料,具体包括:营业执照(或批准成立文件),《2025年道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主体申请表》,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能证明利用能力的相关材料。
三、申报时间
2025年9月20日之前递交申报材料。
四、审批程序
申报材料报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13789208917(何)、13874393411(何)、18244707518(欧)、13574695068(蒋),由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或由其组织专家进行评选,择优选拔,审核批复。
道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
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