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4311240007/2023-00579 | 分类: | |
| 发文机关: | 道县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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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县民政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相关文件要求,牢固树立法治思想,严格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现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任务。调整了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明确了分管领导和办公室,确保有人管事有人做事。印发《道县民政局“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梳理12项法治重点任务和12项普法年度活动,明确任务清单、责任人及时间节点,把法治政府建设贯穿到全年工作全过程和各环节。
(二)是加强学习培训,增强法治意识。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重点内容和党员干部年度学习计划,第一时间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新论述、新指示,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强化科学理论武装。全年组织开展了民法典、党内法规和民政法规三个法规专题学习,增强了党员干部法治素养和法治工作能力。同时积极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加民政行业普法考试,考试通过率达100%。
(三)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统一网上考试工作。目前,我局取得行政执法证人数为12人;今年报名参加执法考试1人。
二、加强制度建设,建设法治机关
(一)是推进科学立法立规。认真做好政府立法建设项目,政府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上报工作,在规范性文件制定过程中,严格执行意见征求、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等规定程序,落实法律顾问工作机制。持续开展规范性文件“立改废”工作,对我局涉及民法典、营商环境和市场公平竞争等县政府及本级本单位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专项清理。
(二)是落实重大决策合法合规性审查。我局建立健全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进一步优化审查流程,理顺审查件的送审、登记、审查、审签、意见反馈等办理环节,把合法性审查作为重大事项决策的必经程序和重要环节,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事项不得提交讨论。对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坚持重大行政决策听取公众意见制度,把握好“合法性审查”关口,促进依法决策、科学决策。
(三)是落实行政权责清单制度。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一件事一次办”“三集中三到位”等精神,及时做好我局权责清单及公共服务清单、行政权力中介服务等清单调整。严格按照民政部、省民政厅目录进行梳理,优化办事流程,规范审批服务,压缩审批时间,更好地提升服务效能。
(四)是推进政务服务规范化。我局扎实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工作,推进审批事项线上“一网通办”,办事“最多跑一次”工作,建立“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的工作模式;在确保“一网通办”和“一窗受理”的基础上,不断规范在线平台审批办理流程,全面实施政务服务“好差评”,切实做到提速增效,便民利民。
(五)是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定。为推进依法行政,我局不断完善行政执法各项制度,保障民政工作依法依规开展。多次召开局党组会议,对推行“三项制度”进行研究部署,并将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纳入对业务股室年终考核管理。要求相关股室在行政执法过程中,特别是在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等行政执法检查过程中,切实将“全程记录制度”落到实处。
(六)是规范行政行为,建立完善法律顾问制度。大力推进“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监管,主动加强部门联动,与道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制定对行业协会商会发展过程中存在问题的随机抽查计划,并通过湖南“双随机、一公开”监督工作平台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录入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在监管工作平台公示。同时聘请职业律师任我局法律顾问,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重大风险防范方面的参谋助手作用。
三、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通过集中学习、以会代训,兴办宣传活动等渠道,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国家安全教育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宣传月、国际社工宣传周、国家慈善日、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等时机,开展宣传《宪法》等相关政策法规。
四、2022年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一)是制度建设还存在欠缺,制度之间的协调性还需进一步完善。
(二)是执法队伍专业化水平还不高、经验还不足,依法行政的意识有待提高,政治理论素质和民政业务能力有待提升。
(三)是普法责任制落实还存在欠缺,普法的手段不够创新。
五、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民政为民、民政爱民、依法行政”的法治民政建设理念,以“惠民生、促改革、强服务、夯基础”为工作思路,扎实推进各项民政事业开展,全力保障民生,为贯彻落实“五化民政”作出应有贡献。
(二)是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以解决民政系统法治领域突出问题为着力点,持续加强法律法规知识学习。
(三)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强化督导检查,努力推进民政局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