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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11240007/2023-00305 分类:  
发文机关: 道县濂溪街道办 发文日期: 2023-12-12
名称: 关于印发《濂溪街道办事处公平竞争审查举报回应机制》的通知
文号 :    
关于印发《濂溪街道办事处公平竞争审查举报回应机制》的通知
  • 2023-12-12 17:36
  • 来源: 城市管理办公室
  • 作者:蒋超
  • 【字体: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有效实施,从源头上防范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34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五部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国市监反垄规〔2021〕2号)有关规定,经街道委、街道办事处研究,决定建立公平竞争审查举报回应机制,依法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促进市场主体公平参与市场竞争。

第一条公平竞争审查举报接收方式

街道办安排专人负责接收电话热线、群众来信来访、新闻媒体、网络媒体等平台有关本单位职责范围的公平竞争审查举报。收到举报后,应当及时分送相应办室。对举报内容与本单位工作职责不相符的,应告知举报人向有权处置的单位举报。无法找到举报人的,由接收人转给有权处置的相关职能部门。

濂溪街道公平竞争审查举报受理办室为:濂溪街道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小组办公室(濂溪街道党政综合办公室)

办公地址:濂溪街道办事处

邮政编码:425300

联系电话:0746-5232066

电子信箱:1053907549@qq.com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夏季下午15:00-18:00,其他季节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第二条 受理范围

在制定涉及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一事一议政策措施存在应审未审、违反审查标准出台情形进行的举报。

匿名、假名、无联系方式、无事实证据的举报可以不受理。

第三条 受理主体

按照谁制定、谁受理的原则,由制定政策措施的办室受理相关投诉。濂溪街道办事处府起草出台的,濂溪街道办事处牵头与其他部门联合制定出台政策措施的,由牵头的单位受理。濂溪街道办事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小组办公室对各办室受理的举报,应当监督其落实。

举报政策措施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由濂溪街道办事处平竞争审查工作小组办公室直接受理。

第四条 举报的处理

受理公平竞争审查举报后,责任办室应当及时调查、核实,并按照《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处理过程中可以征求专家学者、法律顾问、第三方专业机构的意见。

政策措施应审未审的,应及时补审。政策措施违反审查标准出台的,应当按照相关程序停止执行或者调整相关政策措施。停止执行或者调整相关政策措施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向社会公开。

属于例外规定的,应当向举报人做出解释说明,并逐年评估适用例外规定的政策措施的实施效果,实施期限到期或者未达到预期效果的政策措施,应当及时停止执行或者进行调整。

第五条 处理结果反馈

按照谁处理、谁回应的原则,受理举报的责任办室应当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投诉人或实名举报人,并依据法律法规向社会公开相关处理决定。

街道党政综合办公室分送的举报,受理办室应书面反馈处理结果。

道县濂溪街道办事处   

2023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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