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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11240007/2023-00296 分类:  
发文机关: 道县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3-12-12
名称: 关于印发《乐福堂镇人民政府公平竞争审查举报回应机制》的通知
文号 :    
关于印发《乐福堂镇人民政府公平竞争审查举报回应机制》的通知
  • 2023-12-12 14:17
  • 来源: 乐福堂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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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有效实施,从源头上防范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五部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国市监反垄规(2021)2号)有关规定,经党委政府党组研究,决定建立公平竞争审查举报回应机制,依法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促进市场主体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现就我镇公平竞争审查投诉举报渠道通告如下:

一、受理范围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我镇制定的市场准入和退出、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其他政策性文件以及“财政奖补”形式的具体政策措施,存在应审未审或者违反审查标准出台等情形进行的投诉举报。

二、受理方式和要求

  我镇通过投诉举报电话、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接受公平竞争审查投诉举报。投诉举报应提供以下内容:被投诉举报人的名称、通信地址等信息,提供客观真实的涉嫌违反公平竞争审查规定的相关材料和证据,提倡实名投诉举报,我镇将为投诉举报人保密。

三、受理主体

1.按照“谁起草、谁受理”的原则,由政策措施的起草机构受理相关投诉。

2.部门和个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的,由局法规股接收,并上报至县联席会议办公室直至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反垄断执法机构。

3.匿名、假名、无联系方式、无事实证据的举报可以不受理。

四、投诉举报处理

受理部门应当及时调查、核实,并按照《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1.政策措施应审未审的,应及时补审。

2.政策措施违反审查标准出台的,应当按照相关程序停止执行或者调整相关政策措施。停止执行或者调整相关政策措施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向社会公开。

3.属于例外规定的,应当向投诉举报人作出解释说明,并逐年评估适用例外规定的政策措施的实施效果,实施期限到期或者未达到预期效果的政策措施,应当及时停止执行或者进行调整。

五、回应

按照“谁处理、谁回应”的原则,受理部门应当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实名投诉举报人,并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向社会公开相关处理决定。

由联席会议办公室分送的投诉举报,受理部门应书面反馈处理结果。

六、保密规定

受理部门不得将举报人个人信息、举报办理情况等泄露给被举报人或者与办理举报工作无关的人员。受理部门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泄露核查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的,依照有关规定处理。

投诉举报受理渠道

  投诉举报电话:0746-5480002

  投诉举报邮箱:972883232@qq.com

地址及联系部门:乐福镇进贤路9号

 邮编:425312

道县乐福堂镇人民政府

   2023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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